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从体例到内容作出重大调整,予以重新制定。我局牵头完成《盐城市大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见附件2)。 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1日。征求意见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0515-69695862,电子邮箱dffzdck@163.com。 附件1:关于《盐城市大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起草情况说明
附件2:盐城市大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 202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