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25-1583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9-2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提升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区卫健委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923

 

 

 

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57号)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2025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08元。新增经费用于进一步提升服务内容,提升服务频次,保障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感受度。聚焦“一老一小”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结合“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等重点工作,做好相关健康服务。本方案主要针对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

二、任务目标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镇(街道)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其中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更新率达到50%以上,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5%以上。继续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设与务实应用,有效发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加快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提档升级工程,促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妇幼健康、免疫规划、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切实为基层减负。推进以“居民为中心”的个人健康档案数据跨机构、跨区域动态归集更新和便民服务,持续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探索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健康档案进行线上全量分析反馈和日常督导,全面提高档案质量

(二)健康教育

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APP、微信、淘屏等信息化手段,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的讲座、咨询等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共同关注健康。持续推进“健康管理年”行动,加强健康体重相关健康教育。根据不同个体的健康问题及健康危险因素,对服务对象(患者或者咨询者)开展有针对性、个体化的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活动。鼓励突出重点,加强对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年”系列活动,并于9月份开展“回顾、传承、展望:基本公共卫生我服务'你健康'”主题宣传月,广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度。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

(三)预防接种

统筹安排好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优化接种空间布局和流程,强化疫苗接种安全和服务质量。各镇(街道)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落实《江苏省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儿童健康管理

各级医疗助产机构要及时录入分娩信息, 区妇保院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0-6岁儿童提供规范化、有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心理行为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要指导到专业机构就诊。按要求开展0-6岁儿童(重点对象是8-24月龄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结合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和入园入托检查时间,适时联合安排一次生长发育量表筛查。年度0-6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访视率90%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8%以上、儿童孤独症初筛率达8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力争实现基层规范化门诊建设全覆盖。各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于智力低下、精神残疾或其他原因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育龄妇女要落实定期监测随访制度,规范做好重点群体“生殖健康关爱行动”。以镇(街道)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早孕建册率达到90%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90%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以镇(街道)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6%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增加胸部数字化X线摄影(DR)正位检查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项目,各实施单位要结合年度任务指标,提早谋划、合理安排,体检项目尽量齐全;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同时动态更新、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对异常情况要及时推送至有关专病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不断提升老年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指导,切实做好视力听力粗测判断和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医共体牵头医院继续加强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根据健康状况、年龄等为老年人提供分类分级健康管理服务,对健康风险较高的相应增加随访频次,同时要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加强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筛查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辖区内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慢阻肺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分别达到65%以上。各单位要加强肺功能检测设备配备,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40%以上。鼓励推进基层慢病筛防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慢性病管理能力,将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骨质疏松、房颤、卒中等慢性病逐步纳入管理,实现多病共管。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患者筛查,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以镇(街道)为单位,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患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监督所对照规范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优化监督协管评价办法,积极调动各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员定期巡查和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将基层单位上报的线索内容与监督检查的一致性列为评价重点内容,严禁弄虚作假。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完成率达到100%以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区卫健委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组织、督导、评价和资金管理工作,其中基妇科承担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健康档案的具体实施;规财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公共卫生和综合监督科、中医与科教科等相关科室负责相对应项目的实施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院、卫生监督所、二院等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相关项目日常动态监测,确保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各项任务;组织开展机构内部的项目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价;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

(二)严格资金使用

按照省财政厅、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社﹝202521号)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在资金审核、分配、使用过程中,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制定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标准,科学测定工作量和服务单价,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补助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630日前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到位率达50%1230日前资金到位率达100%

(三)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提高硬件设备设施水平。 继续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门诊、健康管理中心、慢性病防治管理中心、中医药服务区建设,要分区合理、整体协调、特色鲜明,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是促进慢病管理医防融合。将中医师、家庭药师、区级临床专家等纳入健康管理团队,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最大效能,强化全程健康管理。探索推行家庭医生“健康日历”,同步建立基层慢病医疗卫生服务质控机制。推进基层慢病筛防一体化建设,逐步扩大基层慢病筛防中心覆盖面。 逐步扩大慢病运动健康干预覆盖面,指导并帮助居民控制慢性病,提高慢病防控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撑。加快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提档升级工程,积极对接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年底前完成初步框架搭建。规范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由家庭医生团队归口管理,多渠道完善、动态更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内容,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和规范率。逐步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应用,满足居民跨域调用需求。

(四)完善绩效评价

制定区镇村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卫健委每半年开展一次对下集中评价,镇对村每季度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区级层面定期对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促进区级机构条线责任的落实。继续开展第三方项目满意度、知晓率调查和档案核查等工作。加大档案规范率、使用率、重点人群规范管理率、满意度、知晓率等指标评价权重,全面提升项目实施效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奖优罚劣。注重项目实施存在问题整改,评价发现所有问题全部实行闭环整改,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或整改效果不佳的单位将扣减一定的补助资金。

(五)强化项目宣传

加强公益宣传,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公益宣传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实施单位,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淘屏、微信群、微博、抖音号等新兴媒体,充分开展线上线下不同阵地的宣传活动,让群众随时随地获得信息,调动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在门诊大厅、服务窗口等广泛宣传“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管理水平”、“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在身边”等统一标语,张贴宣传壁报,常态化播放项目公益广告,不断提升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增强居民参与服务的主动性和依从性。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任务数

 

 

 

2025年大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管理任务数

单位名称

常住人口数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

高血压健康管理数

糖尿病健康管理数

慢阻肺健康管理数

南阳镇卫生院

30876

8549

3844

1443

126

新丰镇卫生院

63767

19616

9900

3924

196

方强卫生院

26285

6889

4958

1697

87

三龙中心卫生院

47350

13047

6603

2204

174

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904

6177

3259

1190

56

草堰镇卫生院

32745

9391

4639

1327

140

白驹中心卫生院

33475

9489

3989

1314

146

刘庄镇卫生院

35938

9793

5885

1999

165

小海中心卫生院

33659

9891

3675

1203

141

大桥中心卫生院

27681

8470

3030

1010

136

草庙镇卫生院

28129

7881

3760

1285

113

万盈镇卫生院

41333

12090

5390

2456

189

西团镇卫生院(含开发区七灶河村)

30365

8697

2813

948

96

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901

8087

5448

1908

143

大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6147

20043

11043

4972

221

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505

3423

1756

694

35

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840

1567

829

305

25

合计

642900

163100

80821

29879

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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