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81967017/2025-1549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9-12
文号 大发改〔2025〕7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大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大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油中泰大丰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1.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98/立方米、3.58/立方米、4.47/立方米。

2.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托育服务机构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仍然按照第一、二阶梯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销售价格为3.28/立方米,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

3.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和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每户每年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气量由84立方米调整为108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2025101日用气量起执行。机械表用户从2025101日起第一次抄表用气量执行原阶梯价格,第二次抄表用气量执行新的阶梯价格;IC卡表用户从2025101日起购买气量执行新的阶梯气价;物联网表用户从2025101日用气量起执行新的阶梯价格。

三、其他事项

1. 阶梯气量、计算周期等其他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仍然按照我区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2.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相关工作,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计量工作,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11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单位:立方米/户、元/立方米

类    别

阶    梯

阶梯气量

(户年用气量)

销售价格

备注

居民

用气

第一阶梯

用气量≤400

2.98

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气量按超过人数增加100立方米/.人,第二阶梯气量按超过人数增加200立方米/.人。

第二阶梯

400<用气量≤1000

3.58

第三阶梯

用气量>1000

4.47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3.28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托育服务机构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第一、二阶梯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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