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发质量与实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计划》《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度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2025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国务院、江苏省相关规定,结合大丰区实际,为增强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计划性、规范性、科学性,补齐管理短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印发本通知及附件计划。
二、主要内容。附件包含三项核心计划: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计划,明确8项决策,涵盖渔港经济区建设、水利规划、新质生产力发展等,由对应部门牵头推进;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涉及4项文件,聚焦决策程序、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三是后评估计划,对3项已实施文件开展评估,及时优化完善。部分事项已完成,其余均需在12月底前落实。
三、实施要求。各相关单位需严格贯彻执行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计划实施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新增事项须书面报请区政府同意,切实发挥计划引领作用,提升行政效能,为大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