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25-1585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8-18
文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计划》《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度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2025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计划》的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发质量与实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计划》《盐城市大丰区2025年度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2025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国务院、江苏省相关规定,结合大丰区实际,为增强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计划性、规范性、科学性,补齐管理短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印发本通知及附件计划。

二、主要内容。附件包含三项核心计划: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计划,明确8项决策,涵盖渔港经济区建设、水利规划、新质生产力发展等,由对应部门牵头推进;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涉及4项文件,聚焦决策程序、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三是后评估计划,对3项已实施文件开展评估,及时优化完善。部分事项已完成,其余均需在12月底前落实。

三、实施要求。各相关单位需严格贯彻执行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计划实施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新增事项须书面报请区政府同意,切实发挥计划引领作用,提升行政效能,为大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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