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与抽查计划(任务清单)予以公示。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局《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5〕100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监督〔2025〕2号)、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盐卫通〔2025〕5号)精神及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
下:
一、工作目标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基本监管手段,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充分科学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深化监管创新,提升监督执法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国家任务。今年我区国家抽查任务共涉及7个专业268件,其中公共场所187件、生活饮用水2件、放射卫生10件、学校卫生12件、医疗卫生22件、传染病防治21件、妇幼健康14件。(随机抽查任务详见附表1、2)
(二)省级任务。在国家抽检基础上,省抽共涉及5个专业78件,其中医疗卫生5件、职业卫生47件、爱国卫生21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4件、互联网医院1件。
(三)市级任务。单部门监管任务1项(精神卫生)。
(三)区级任务清单。在上级抽取的基础上,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督查、各个专项督查工作任务进行整合,统筹开展。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4月8日至5月20日)。登录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对本底档案管理中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底档信息进行维护。
(二)计划培训阶段(2025年5月21日至5月31日)。结合上级文件内容及要求,对参加双随机监督抽查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我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梳理工作清单,制定工作方案。
(三)监督实施阶段(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监督抽查工作与信息网报工作,其中8月31日前完成率不低于60%,10月上旬完成率不低于90%,10月20日全部完成。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5日)。抽检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有关过程性资料,按科室、分专业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形成业务报告上报盐城市卫生监督所,同时上报所综合业务科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安排。成立由王静担任组长的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朱卫标副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具体负责卫生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科,负责对抽检工作的督促指导、业绩考评、集中公示等,以确保抽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科学统筹安排。各科室、各专业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随机监督抽查的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科学安排,有序推进。要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统筹安排,做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与专项检查、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工作的有机整合,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提高抽查质量。各科室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持表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辖区或其他部门职责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并移交线索;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市卫健委报告。
(四)查处违法行为。在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闭环管理,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并移交线索,加大综合监管力度。随机监督抽查结果要运用到日常管理措施中,与信用评价、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
(五)包容审慎执法。对被抽查对象符合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调整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盐卫监督〔2023〕17号)的规定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引导其合规整改、自我纠错,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及时规范填报。各科室要迅速启动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及时进行网报。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电脑端或移动执法手持端“双随机管理”模块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无检测任务的,在监督抽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报告。有检测任务的,在监督抽查后3个工作日内先网络报告监督(快检)信息,并在获得检测结果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网络报告检验结果信息。对于省、市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要及时将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七)依法公示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负责将牵头专业抽检结果信息进行汇总上报综合业务科,由综合业务科统一在区政府网站上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八)全面做好总结。各科室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2025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及时报送工作总结。6月10日前,各科室应将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控烟、托育机构等牵头专业随机监督抽查阶段性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专业牵头科室。8月25日前,完成游泳场所监督抽查和数据填报工作。10月20日前,各科室全面完成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11月5日前,各科室应将各专业全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综合业务科,同时分别将专业的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专业牵头科室。综合业务科应将全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送市所综合业务科。
附表:1、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分解表
3、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省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分解表
附表1
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监督抽检级别 | 专业类别 | 合计 | ||||||||||
公共 场所 | 生活饮用水 | 医疗 卫生 | 妇幼健康 | 职业卫生 | 放射 卫生 | 传染病 防治 | 学校卫生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 | 爱国卫生 | 互联网医院 | ||
国家 | 187 | 2 | 22 | 14 | 0 | 10 | 21 | 12 | 0 | 0 | 0 | 268 |
省抽 | 0 | 0 | 5 | 0 | 47 | 0 | 0 | 0 | 4 | 21 | 1 | 78 |
跨部门联合(卫健牵头) | 2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4 |
区级(单部门)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合计 | 189 | 2 | 29 | 14 | 47 | 11 | 21 | 12 | 4 | 21 | 1 | 351 |
附表2 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分解表(2).xlsx
附表3 2025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省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