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各区(园)管委会,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盐财会〔2025〕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高质量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请各镇(街道),各区(园)和区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线上培训,使用财政部规定的软件进行填报,同时要强化审核工作,重点关注部门、所属单位报告及佐证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并于2025年5月25日前完成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各镇(街道),各区(园)和区直主管部门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成果运用,区直主管部门需推荐报送不少于1篇典型案例,包括单位名称及典型案例名称。
区财政局将在各镇(街道),各区(园)和区直主管部门完成此项工作的基础上于2025年5月28日前完成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在填报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关内部控制报告资料。
业务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66号区财政局楼126室,联系人:钱玲琳,联系电话:0515-83513237,区本级交流QQ群:250398280(大丰会计管理群)。
技术联系电话:025-83633815。
附件: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_加水印.pdf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