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332G/2025-15084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4-23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2025年4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江苏诺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通用设备零部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423日至20254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三楼A区  

联系电话:0515-83927072

   真:0515-83927072

   箱:dfhbxmk@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0吨通用设备零部件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龙城大道99

江苏诺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目总投资3000万元,拟建设年产1500吨通用设备零部件项目。项目实施后,年产1500吨通用设备零部件,主要生产工艺为混砂、造型、制芯、熔炼、浇注、落砂、切割、抛丸、打磨和验收入库,后续精加工委托江苏诺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我局于2025321日至2025327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新苏环能(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张亚红)

)你公司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进一步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全厂无工艺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大丰联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各类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废气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要求。项目熔炼工序有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其他工序有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甲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表A.1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要求,应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出入口、设施内部、装卸区域、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联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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