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已经大丰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批复你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3年度本年收入6622.6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6622.6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622.66万元;本年支出6622.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 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决算工作
你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二)按时公开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你单位在接到决算批复后20日内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及单位门户网站上分别将本单位的2023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除涉密信息外)等情况对外公开,并对部门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你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答复和解释说明工作。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