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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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通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寿命钢丸项目 |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西康南路5号 | 江苏通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搬迁现有厂区的部分设备,并新增部分设备,建设江苏通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寿命钢丸项目。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3万吨长寿命钢丸的生产能力。 | 我局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江苏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弘) | 1、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 2、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拉丝槽渣沥水废液回用于湿拉工序;纯水制备浓水和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冷凝水用于设备间接冷却,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大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物料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平和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大拉废气经密闭集气罩+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中拉废气经密闭集气罩+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热处理废气(铸钢丸)经集气罩+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拉丝槽渣沥水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分别经密闭间+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切丝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抛丸、筛分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4#排气筒达标排放;切丝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5#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管道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通过4米高6#排气筒达标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