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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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煤气资源综合利用热电升级改造项目 | 大丰港特钢新材料产业园 | 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9200万元,新建一台135MW高效超临界煤气发电机组,原有45MW、93MW机组退出。 | 我局于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江苏省环境工程称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张文凯) | 1、采用先进工艺与装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达到先进水平。 2、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除盐水系统浓水排水、脱硫废水、凝结水精处理再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对外排放。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全过程环保管理,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平和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尾气通过60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仍在炼铁车间周围设置1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