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我市乙类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按分类处置原则,明确702种乙类中药饮片我市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对省医保局要求不低于30%的定为30%、不低于50%的定为50%,其余有限定支付“□”的定为30%、无限定支付的定为10%。备注栏标注为“□”,指单独使用时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且全部由这些饮片组成的处方也不予支付。
二、做好《中药饮片名录(2024年)》落地工作
自2025年3月1日起,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中药饮片名录(2024年)》,包括中药饮片品种、名称、支付类别和备注等内容。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全省统一的中药饮片目录数据库,及时更新并维护政策入库。各地要指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更新数据库,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三、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监测及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中药饮片的使用管理,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按要求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各地要配合做好《中药饮片名录(2024年)》的政策宣传及解读,运用智能监控、大数据监管等手段,重点加强药食同源饮片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精制饮片等基金监管,实施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5/1/13/art_74037_11474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