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预警通知要求,受冷空气过境影响,我区污染态势将有所缓解,达到《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解除预警的条件,经研究,自11月24日17时起,由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黄色预警,并于11月27日9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组织落实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
| 索引号 | 11320982014392332G/2025-15669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24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根据市预警通知要求,受冷空气过境影响,我区污染态势将有所缓解,达到《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解除预警的条件,经研究,自11月24日17时起,由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黄色预警,并于11月27日9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组织落实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