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区公益性公墓收费定价机制
的通知
各公墓经营主体、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公益性公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盐发改价格发规〔2025〕13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公益性公墓收费定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我区范围内所有合法的公益性公墓。包括:
1. 农村公益性公墓(含街道、镇、村为当地群众丧葬需求建设的公益性公墓);
2. 城市公益性公墓(为城镇居民丧葬需求建设的公益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应当建设节地生态型区域(包括立体式骨灰堂、花坛葬、树葬、壁葬、海葬等葬法)。
二、收费标准
为防止出现墓型价格差距过大、价格过高等问题,明确新建公益性公墓墓(格)位最高收费限价,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对已建成的符合城乡规划、殡葬设施规划和公墓建设条件的公益性公墓,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原则定价。
(一)墓葬费。墓葬费是指购买公益性墓穴穴位(格位)使用权的费用,包含墓穴(格位)的建设成本、土地成本(摊销)、前期开发费用、60个字以内墓碑刻字费用(含60个字,字体大小不超过10×10厘米)等。
1. 农村公益性公墓:每套墓穴最高不超过5000元;
2. 城市公益性公墓:每套墓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节地生态型葬法立体式骨灰堂、花坛葬每套墓穴最高不超过3500元;树葬、壁葬每套墓穴最高不超过2000元;对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法应当予以免费。
(二)管理费。管理费是指对墓穴(格位)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日常维护、修缮、绿化、保洁、安全巡查等发生的费用。原则上按年计收,双方可以合同约定计收方式,如一次性收取,最长收费年限不得超过20年。
1. 农村公益性公墓:每套墓穴每年最高不超过80元;
2. 城市公益性公墓:每套墓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元。
节地生态型葬法(包含立体式骨灰堂、花坛葬、树葬、壁葬等)管理费减免30%。
(三)优惠减免政策
1. 低保户、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选择节地生态型葬法,墓葬费全额减免;选择碑葬法,墓葬费减免不少于50%;特困人员、孤儿、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墓葬费全额减免,由各公墓经营服务单位直接减免。
2. 选择立体式骨灰堂、花坛葬、树葬、壁葬等生态安葬的,每套墓穴额外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丰区基本殡葬普惠服务的实施办法》(大政发〔2023〕9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成本构成与核定
(一)墓葬费成本
1. 直接成本:墓穴(格位)的建筑材料费(砖、水泥、石材等)、设计费、建造安装费、墓碑刻字费(60个字以外及超大字、墓碑瓷像费用按照个性化安葬需求执行)、公墓建设期间的管理费用(不超过直接成本5%);
2. 间接成本:公墓园区内道路、绿化、排水、消防、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按墓位数量分摊)、资金成本;
3. 土地成本:土地征收、补偿、平整等费用(按使用年限分摊,最长不超过20年)。
(二)管理费成本
1. 人工费: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支出;
2. 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水、电、道路、绿化、消防等设施的日常维护费用;
3. 环境保洁费:垃圾清运、园区清扫等费用。
四、定价程序
区发改委会同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和调整我区公益性公墓墓(格)葬收费定价机制。
1. 提出申请:公墓服务单位依据定价机制,结合建设成本差异等情况和非营利原则,确定不同墓(格)型具体收费标准,经区民政局等部门审核后,报区发改委;
2. 成本调查:区发改委会同区民政局,对公墓服务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首次定价的,需审核建设投资、运营成本等资料);
3. 价格承诺:公墓服务单位对区民政局、区发改委会商同意后的价格作出承诺;
4. 公示执行:区民政局将批准的收费标准在公墓经营场所和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墓服务单位执行,并抄报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五、监督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部门职责
区发改委:负责成本调查、定价机制制定和调整。
区民政局:负责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运营等行业管理,监督公墓服务质量(如墓位维护情况、服务态度等);对符合规划和建设条件的,但尚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公益性墓地,督促补办合法手续。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公益性公墓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服务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依法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违背价格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二)严格收费公示
公墓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与明码标价制度,各公墓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主动公开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延伸服务项目箱单。
1. 公示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
2. 公示要求:在公墓入口、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公示内容与备案的收费标准一致,不得涂改、遮挡。
3. 动态更新:收费标准调整后,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示,并对收费公示牌内容进行更新。
(三)加强资金管理
公墓服务单位收取的墓葬费和管理费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墓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收支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动态调整机制
每3-5年对定价机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成本发生显著变化,可适时启动调整程序。
六、附则
1.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机制施行前已制定的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应在本方案施行后6个月内调整到位。
附件:1. 公墓墓(格)收费申报表
2. 公墓墓(格)收费成本调查表
3. 公墓墓(格)收费价格承诺函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公墓墓(格)收费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性质 | 组织机构或社会信用代码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建设审批手续 完 备 情 况 | |||
拟定收费标准 (墓葬费、管理费) | |||
优惠减免措施 | |||
民政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公墓墓(格)收费成本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费用(万元) | 备注 | |
基本情况 | 土 地 | ||
房 屋 | |||
绿 化 | |||
道路、场地、排水 | |||
监 控 | |||
大 门 | |||
围 墙 | |||
其他附属设施 | |||
资金成本 | |||
单 位 成 本: | |||
墓碑成本 | 建筑材料 | ||
设计费 | |||
建造安装 | |||
墓碑刻字 | |||
单 位 成 本: | |||
日常管理 | 工资福利支出 | ||
运行维护费 | |||
环境保洁 | |||
单 位 成 本: | |||
墓穴情况 | 墓穴规划建设数 | ||
墓穴已建成数 | |||
已销售数 | |||
附件3
公墓墓(格)收费价格承诺函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作为______(农村/城市/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的服务单位,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严格执行《关于明确我区公益性公墓收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大发改〔2025〕×号)规定的收费限价,不擅自提高墓葬费、管理费等基本服务项目收费。
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减免政策及投诉举报电话;不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不进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函一式四份,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墓服务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