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17W/2019-10644 组配分类 内设、直属机构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1-12
文号 大办发[2019]36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国资办)内设机构:14个职能科(室),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议、机要、督查督办、值班等工作;牵头对全区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档案、安全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信访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二)预算科(税政法规科、政府债务管理科)。承担税务、开发区、港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拟定财政收入政策和区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和区级预算调整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年度全区预算;组织开展区级部门预算编制、调整的审核、批复;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区财政与市财政结算和区对镇(街道、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及结算工作,落实区对镇(街道、区)的各类财政政策;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分析评估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税收优惠资格认定;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承担重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承担镇(街道、区)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区本级部门单位债务和或有债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及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承担隐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国库科。研究拟订预算执行管理和考核有关办法,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研究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库区分库业务;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管理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实施总预算会计管理;牵头组织决算公开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四)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拟订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授权和区政府意见,研究调整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相关工作;对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五)综合科(非税收入管理科)。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全区非税收入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建议、改革方案;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区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绩效工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支出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研究,管理住房保障资金;承担彩票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供销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军民融合等方面规划和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算审核办法,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订支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工贸发展科(金融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促进内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设立并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参与拟订全区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拟订实施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和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财政政策;实施普惠金融政策;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发展、监管、改革等相关政策;承担全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管理工作。

    (八)行政事业科。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研究拟订支持政法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拟定地方外事经费管理制度;承担区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教科文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监督执行教科文行业财务制度。

    (九)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的委托投资运营工作。

(十)农业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农业、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管理财政扶贫资金。

(十一)绩效管理科。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牵头组织开展区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区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等有关监督工作。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科(基金管理科)。研究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组织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区级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区国资办日常工作;研究拟订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区级政府投资基金发起、设立或者参与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计划和方案;承担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对全区政府投资基金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

(十三)会计科。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管理,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资产评估行业业务工作。

(十四)信息科。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行财政业务信息化管理;做好财政应用软件的认证、推广、培训和数据集中管理,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联网和应用;负责本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视频会议系统以及内外网网格的构建、运维、安全管理;协助业务科室做好对镇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66号

  邮政编码:224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515-83528126

  负  责 人:黄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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