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党(总)支部,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原隶属镇党委的部分基层党组织所属的机构(或单位)及人员构成有变,经镇党委会研究批准,现将机构改革后基层党组织撤销和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7个支部,即撤销原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党支部、经济发展局党支部、社会治理局党支部、农业农村局党支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行政审批局党支部、综合执法局党支部。以上7个党支部相关人员党内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在职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实际转隶到相应的党组织。
二、按规定程序批准成立7个支部,分别为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党支部、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支部、社会治理办公室党支部、农村工作办公室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便民服务中心党支部、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党支部。经研究决定:
单剑宏同志任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程旭辉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陆洪峰同志任社会治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吉 净同志任农村工作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盛兆银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沈 艳同志任便民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朱卫军同志任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原则上应当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设一名副书记。明确专人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费收缴等工作。
四、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和新成立党组织班子的选举工作。同步维护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方面工作有序衔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