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2.4万吨/天废水处理技改项目(三阶段2.8万吨/天)、江苏宝诚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风电机组配件及海洋工程结构件技改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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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2.4万吨/天废水处理技改项目(三阶段2.8万吨/天) | 江苏大丰港经济区造纸产业园 | 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 25万元,本项目拟对海华环保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处理规模为2.8万吨/天。 | 我局于2025年1月9日至1月22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刘训华) |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 (二)按《报告书》中确认的污水处理体系和工艺,严格控制进水水质满足设计接管标准,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处理效果。接纳的工业废水和本项目污泥脱水滤液、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化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大丰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恶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构筑物加盖收集后,经“碱吸收+光催化/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号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浓缩池废气经加盖收集后,与污泥干化废气一起经“碱吸收+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6号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7号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仍以厂界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防泄漏、分区防渗等工作,加强各类废水、废物收集处理,确保不发生渗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要求,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对策,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园区应急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控,依托现有总容积58400m的事故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万一发生突发性事故,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按有关设计规范、间距要求合理布局项目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防爆等要求,保障安全生产。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八)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联网。按《报告书》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要求,形成自身环境监测能力,组织实施日常自行监测。 (九)在工程设计中要注意设计参数的选取,选用先进设备、监测仪表和控制系统,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在主要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并配有相应的备用设施,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关键设备应一用一备。 (十)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2 | 年产1000套风电机组配件及海洋工程结构件技改项目 |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 | 江苏宝诚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 135万元,对年产1000套风电机组配件及海洋工程结构件技术改造 | 我局于2025年1月9日至1月22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盐城市平华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黄忠平) |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如市面出现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水性涂料,必须无条件替换使用更加环保的水性涂料。 (二)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进一步优化厂区给排水系统。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起达标接管至大丰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项目设备均使用电作为能源。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各类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等相应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 排放限值;加强废气处理系统运行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技改项目实施后,以厂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点,今后也不得规划、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四)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化品库、危废库、化粪池等区域为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要求,按规范设置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控,设置容积不小于200m3事故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体系,杜绝事故性排放。按有关设计规范、间距要求合理布局厂区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防爆等要求,保障安全生产。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和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共设置污水排放口(接管口)、清下水排放口各1个;25米高废气排气筒2个。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联网。按《报告书》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组织实施日常自行监测。 (九)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应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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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