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现将我区奥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场馆
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
二、免费项目
(1)国民体质测试站免费为市民进行体质监测。
(2)体育场除有赛事活动外全年免费开放。
三、低收费项目
体育馆晨练收费标准:3元/人(门市价10元/人),羽毛球场地收费标准:20元/小时/场(门市价30元/小时/场),篮球场地收费标准:15元/人(门市价22元/人),乒乓球、网球、健身场地收费标准:20元/人(门市价30元/人),壁球场地收费标准:40元/人(门市价60元/人),游泳场地收费标准:30元/人(门市价45元/人)。对老年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等收费标准为门市价的半价。
四、开放时间
体育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晨练上午5:30—8:00)
体育场:上午5:00—9:30 下午17:00—晚上22:00(暑期晚上延长半小时)
专业运动员训练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游泳馆:下午12:30—20:30
全民健身中心:下午12:30—20:30
五、免费开放
体育场全天候对广大市民免费开放,所有场馆8月8日全民健身日全天免费开放,残疾人凭证件免费,妇女节、儿童节、建军节、教师节、重阳节等特定节日对特定群体免费开放。
六、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在开展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