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34434246E/2024-1437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5-21
文号 大城管〔2024〕12号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局安监科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

                                                                                                      2024521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各级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区城管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各单位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清单,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参加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刚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安监科)

3、严格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针对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措施,厘清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及时化解风险。健全完善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带队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研判指导等制度。(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企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建立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5、加强督导考核。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落实三个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成果运用。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精准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局安监科、局属各单位)

三、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6推动各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域方案,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安全工程治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扎实推进年度各项重点任务,提质增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建设,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局安监科、局属各单位)

四、全面摸清安全风险底数

7根据省、市、区安委办部署安排,全面摸清小场所和风险底数,逐一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通过场所自查、基层人员巡查、行业检查,形成燃气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全覆盖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闭环整治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治理

8实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快监管系统全覆盖建设使用。(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9、深化城管领域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城管领域危化品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是对园林处监管企业、环卫保洁使用的危化品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责任单位危化品的监管情况和台账记录,确保危化品使用、处置安全。(责任单位:园林处、环卫处)

10、突出防控建筑施工和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配合区住建局对城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既有建筑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变更建筑功能和用途、超负荷使用,装饰装修违法改扩建等隐患问题的查处治理,扎实有序推进危房消除工作。配合区住建局对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法及时处置。(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11、强化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建立户外广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完善我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严格实施,每年邀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对全区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排查直管范围的大型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的安全状况,指导督促属地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检测标准,分门别类的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整治。(责任单位:局市容科、执法大队)

12、健全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监管。对管理范围的所有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楼宇亮化等情况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维修整改。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对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设施加强管理,重点是对路灯设施、景观亮化等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维护,注重特种车辆、高空、带电等安全作业。(责任单位:路灯处)

13、加强园林绿化巡查监管。对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安全生产进行巡查,重点在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增加巡查频次,发现树木有歪斜、倒伏等情况及时处置。指导监管企业做好特种作业、危化品管理、人员、用电等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园林处)

14、完善环卫作业管理网络。对辖区各类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含餐厨)收集、转运等环节安全状况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风险点管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环卫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作业流程,做好环卫生产用房、设备及相关工程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环卫工人的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责任单位:环卫处)

15、优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管控。监管企业对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垃圾分拣中心、废弃物有机物处理中心等进行排查整治,优化风险点管控制度。重点是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环卫处)

16、消防领域。紧盯菜场、市场、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违章搭建、安全疏散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职能范围内的高层建筑消防、违法建筑占用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占用等问题。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对局属单位、监管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抽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配足各类办公作业场所、场地和随车灭火器材。(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17、联动监管渣土车辆。指导监管企业对渣土车辆定期养护和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车辆带病行驶等行为,确保人员遵章守纪。进一步规范运输车辆监管,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在线监控,做好渣土运输队负责人和驾驶员安全提醒教育。(责任单位:环管办)

六、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8、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针对重点节假日、全国重大活动、岁末年初、夏季高温等关键节点,由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带队,邀请专家指导对局属单位和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城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事项的要求,重点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市政燃气、市场等方面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局安监科、执法大队)

19、强化三违行为整治。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三违防范十条措施,按照反三违通用指导清单和重点行业领域指导清单,加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指导监管企业推行建立专门监察队伍,全天候巡查检查,现场纠正整改。落实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专题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实行三违行为清单化管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作业安全保障度。(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0、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负责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运营企业设置高精度电子围栏、加强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管理;依法查处运营企业未按照规定有序投放车辆、实施跟踪管理和日常养护,或者未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影响市容环卫的行为;牵头对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服务进行考核,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停放行为,维护停放秩序;督促运营企业线上平台接入城市运行服务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局市容科、执法大队)

21、提升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落实好《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优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公职人员严守权力边界,规范涉企服务和交往行为,严厉查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假台账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用好安全教育体验馆,开展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2、优化巡查考核督导工作。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督导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程序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工作。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继续开展常态化督导,下沉式巡查局属单位和监管企业,督导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局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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