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39012641Y/2024-14321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3-01
文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2024年大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认真执行省局、盐城市局和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强化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日常工作抓细抓实,重点工作抓准抓紧,专项工作抓深抓透,积极防范风险隐患,切实提升保障能力,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开展《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紧扣生产、流通、餐饮、网络交易等重点环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完成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信息绑定,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记录《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配合各级领导做好企业督导工作。细化“六个一”工作举措,督促企业落实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宣传贯彻省局制定的大型连锁商超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自查指引、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食盐批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指南。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品牌连锁超市、特大型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食盐批发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按照国家总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要求,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抽考工作。其他类型餐饮经营单位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要求开展自查,利用江苏食品经营小程序对辖区内所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正常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培训考核,实现培训考核全覆盖。继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放心餐厅自我承诺活动。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加大明查暗访、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突击抽查、督查考核的力度,推动分局完善监管制度、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分局监管工作的指导,构建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夯实监管基础,提高监管能力。

4、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做到执法检查全过程影像记录;做好日常执法检查手机执法通APP的使用,指导、督促分局规范使用,每月公开检查覆盖率,不断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真正做到检查全覆盖、监管全留痕、整改全到位、隐患全消除。

5、严格行政许可准入。按照规定继续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登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小餐饮备案等许可审查要求,严把食品行政许可准入关。做好小食杂店备案实施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餐饮一件事”工作。开展许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污染源隔离、室内操作、功能布局、餐具消毒保洁、专间设置、三防设施等关键项,不断提升许可能力。加强食品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食品经营条件、卫生状况、冷冻冷藏温度控制、交叉污染情况的检查监督。

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检查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在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7、强化管理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利用高等院校等平台,组织开展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培训相结合,重点加强对《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国家总局相关规章制度及各类检查指南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媒介、上门宣教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操作规范、风险防控等实用专业技能的综合考核,进一步提高企业对风险认知和风险管理的水平。

二、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强化源头质量安全

1、推进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提升年”行动,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闭环整改风险隐患。注重融合监管,强化监检结合,督促企业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开展排查整改;强化监查结合,将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移送稽查立案查处;强化监审结合,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问题移交许可部门。

2、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加大对肉制品、酒类、水产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力度,通过专项整治、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信用建设等具体措施,加强对重点食品和地产特色食品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源头性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完成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3、实施生产风险防控。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不断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加强风险关键点控制,将风险防控工作与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监督抽检、法规宣传等有机结合,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对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4、加强固体饮料监管。督促固体饮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严格过程控制,进一步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

5、实行停产复产报备。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停产复产报备制度,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停产报告、复产申报行为,把企业停产复产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作为企业办理延续(换证)、复核等行政许可申请上报审查的重要参考内容。

6、强化食品作坊监管。实行建档登记动态管理和“负面清单”管理,实现登记建档率和办证率100%,抽检覆盖率100%。加强隐患排查和区域风险整治,严厉打击“一非两超”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黑作坊”和酒类小作坊。突出熟食卤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二次加工面包等高风险产品,深入开展无证小作坊、豆制品和熟食卤菜小作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管理水平。

三、加强食品销售监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1、严格进货查验管理。严格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特别是小作坊产品资质查验情况、散装食品查验情况、食品标签标识查验情况;对于农贸市场也要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鼓励加大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等重点问题的检查力度,消除风险隐患。

2、严格管理重点问题。督促经营单位按照《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进行规范管理,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销售无资质产品、过期食品、自行分装散装熟食、从业人员操作不合规、冷库管理混乱、冷食热食加工功能间设置不合理、生鲜及散装食品储存销售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细化管理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强化现制现售监管。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用具消毒、人员健康、环境卫生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使用劣质过期原料、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散装食品监管。强化对散装食品经营户的检查指导,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熟食卤菜店、餐饮单位和小食品销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熟肉制品、水产制品、坚果、蜜饯、糕点等散装即食食品、餐饮菜肴、豆制品、净菜等半成品为重点品种,严格规范储存,完善防护设施,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散装即食食品;完善标识管理,在货架、容器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标签,公示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有预包装的食品散装销售需保留并公示原有包装和标签。

5、加强食盐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盐销售、使用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6、实施展销报告制度。监督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在市场开业或者展销会举办前向辖区分局报告。加强对展销会的监督检查,督促展销会举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参展食品经营者证照和销售食品等情况进行审核。

7、严格食用农产品监管。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对“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肉牛肉羊、“四条鱼”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农贸市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关规定,配合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把控,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保鲜剂、防腐剂等违法行为。督促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鼓励优先采购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进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对不能出具销售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应当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基层分局报告。猪肉及其产品必须索取“两证两花一报告”,其他畜禽类产品必须索取产地检疫证明,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溯源,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

8、强化食品快速检测。继续巩固“放心菜篮子”成果,进一步强化快检效果评价、快检人员培训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溯源的监管。不断完善以区食品快检中心为核心、以基层分局快检室为支撑、以食品快检车为辅助、以农贸市场检测室为基础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全方位、多项目、高频次地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实现快检区域、品种、项目全覆盖。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快检室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的责任,监督市场开办者规范开展快检工作,依照《大丰区农贸市场快检室人员食品安全日常检测工作考核办法》,对快检人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快检考核兑现。加大对农贸市场快检室和基层分局督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督查考核情况。区食品安全快检中心及农贸市场检测室向公众开放,开展常态化“你送我检”惠民服务,食品安全快检车要为重大活动保障提供食品快速检测,同时要定期到农贸市场、社区、边远农村等地区为市民提供免费的快检服务。

四、加强餐饮服务监管,持续提高保障能力

1、深入实施量化分级。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有效运用评估结果,实现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量化分级实施率达100%,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良好率达100%、优秀率达90%,大型以上餐饮等重点单位良好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70%以上。

2、强化食堂日常监管。一是加强学校食堂监管。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托幼机构)五常管理,推广使用“食安通”软件开展电子化台账管理,实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重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学校食堂加工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细致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和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深入推进长者食堂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机构食堂和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长者食堂经营许可指导,合理安排功能布局和硬件设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加工操作行为。构建“中央厨房+助餐点+配送入户”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三是继续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检查。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巩固全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强化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按照规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3、规范中央厨房管理。按照正阳定食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方案,指导正阳定食中央厨房实施规范管理,加强对原料购进、加工制作、成品分装、器具消毒、成品配送、学校烹饪等全过程监管和指导,推进6T现场管理(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实施中央厨房和学校食堂全程“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全力保障全区师生食品安全。加强对正阳定食接手的22家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规范加工操作行为,排查整改风险隐患。督促正阳定食完善加工操作流程,出台企业规范化加工标准,指导供应商现场审核检查。

4、严格实施规范指南。组织监管人员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分级分类培训《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加强从食品原料采购至餐食供应的全过程管理,落实实施全过程控制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经营条件,不断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努力提高消费者安全感、满意度。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执法通APP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不符合GB31654的问题,要及时在执法通APP中给予警告当场处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要立案查处。

5、强化大型聚餐监管。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供餐超过300人的大型企业单位的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食品进货关、操作关、消毒关、留样关、员工健康关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推进小餐饮安全监管。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强化小餐饮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备案后1个月内要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小餐饮监管和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原料采购、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7、紧抓餐饮风险防控。针对农忙、夏秋季、传统节假日等时段餐饮消费特点,以大型聚餐、旅游团餐、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送、农村家宴、熟食卤菜制售等为重点业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强化业务培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消除风险隐患。

8、不断规范网络订餐。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市局监管要求,督促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提供者严格准入、规范经营、防控风险,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线上、线下抽查监测,及时下线、核查不符要求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加大问题单位处置力度。

9、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全面推进“视频厨房”“透明厨房”“隔断厨房”等“明厨亮灶”建设,餐饮服务集中区、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60%以上。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维护机制,通过规范设备运行、规范操作行为、规范设备回收、规范问题处置等措施,督促餐饮单位加强管理;加大平台抽查力度,定期通报各分局抽查情况、餐饮单位设备开启率和规范操作率,不断规范加工操作行为和明厨亮灶公示。

10、保障重大活动安全。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提前介入重大活动,落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规范保障流程,实现“零事故,零投诉”。

11、开展反食品浪费监管。贯彻执行《反食品浪费法》,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将节约理念贯穿餐饮全链条,推动餐饮浪费现象明显减少。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推行“小份菜”、“半份菜”、“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等,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打包服务等,倡导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可降解打包、外卖餐盒餐具。

五、加强特殊食品监管,逐步完善特食市场

1、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认真执行《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为重点,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项目全覆盖。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加强会议营销监管。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对产品合法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检查。督促保健食品会销经营者向辖区分局报备,督促场地出租方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严厉打击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

3、开展优质规范店创建。继续开展特殊食品经营优质规范店建设,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提升全区特殊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在创成的10家市级优质规范店、40家区级优质规范店的基础上,新增市级优质规范店5家、区级优质规范店20家。

4、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五走进”常态化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科学认知水平。组织开展特殊食品进网络、进社区、进商超、进广场、进老年大学“五走进”公益宣传。依托公益性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特殊食品科普宣传信息;依托街道(社区)、广场、商超等公共活动场所,制作宣传板,常年开展流动宣传;在老年大学开展巡回讲座,向老年人群体宣传普及特殊食品知识。

5、实施生产信用监管。按照《江苏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配合市局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强化风险意识,提升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

6助推特医产业持发展。持续服务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特殊医学配方食品注册申请工作,争取年内完成3个新品种注册;组织企业参加盐城市局举办的特医食品专场活动,打通特医食品产业链和供应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1、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以及重点场所监管,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严格问题食品召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召回,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强化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销售或再次入市销售。

3、消除无证经营风险。摸清无证餐饮底数,分清具体原因,提出分类解决方案;推广开发区分局无证经营食品问题综合治理经验,落实镇(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网格员作用,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切实消除无证风险。

4、严格应急处置管理。开展应急处置规范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拉练、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等能力。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报送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七、创新监督管理举措,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1、全力实施智慧监管。升级完善监管系统和手机执法APP业务功能,加大对分局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力度,督促分局进一步规范使用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档案、规范作坊许可、严格监督检查、完善分级管理等内容,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与省局食品经营监管系统的对接,实现许可、监管等数据互联互通。完善企业“食安通”管理系统和手机APP,提高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饮、集体配送、食品小作坊等单位规范使用率,加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推广应用力度。

2、推行食品风险评估。继续在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三方评估,排查风险隐患;根据三方机构评估报告,分别召开集中约谈会、通报会、点评会,通报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置方案,限时整改完成,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普遍性、行业性问题,及时开展面上专项整治。

3.提升企业检验能力。针对小型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检验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组织区检验检测中心食品专业检测人员对辖区内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检测人员开展集中授课。围绕常规理化检验内容开展,对食品检验基本知识、出厂检验项目和实验关键点、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等具体内容作了详细培训,有效解决小型食品生产企业检验难的问题,助力企业提质升级,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4、推行餐饮先进管理。一方面,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管理实施指南》的要求,与教育局联合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促使学校食堂管理达到各项规范要求。另一方面,继续在大中型餐饮单位推广“3E”(易操作的整理、易掌握的标准、易持久的监控)、“4D”(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5C”(五常法)和“6T”管理(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不断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5、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根据国家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局工作规范要求实施分级监管,通过评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食品经营活动实施不同方式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及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6、推动安全信用监管。汇集食品经营主体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到省局食品经营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信用档案,纳入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内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增强监管针对性和靶向性。

7、推进中型餐饮提升。继续开展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提升工作,制订提升标准,通过改善设备布局、规范凉菜加工、提高人员能力、提升日常管理和推广色标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8、创新协会联动监管。充分发挥大丰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任务繁重等状况,与大丰区餐饮行业协会开展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文明创建、制止餐饮浪费等相关事宜联动管理。协助建立行业食品安全管理网络、组建餐饮服务“五常法”培训管理机构,协助推动文明创建、“文明餐桌”和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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