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据局: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机构改革方案》,经研究,决定:
一、职能划转
组建区数据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落实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大丰、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
区数据局划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大数据管理、大数据 产业集聚发展、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等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等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加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机构编制转隶
1.将原区行政审批局30名人员编制整建制划转并入区数据局;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科1 名行政编制划转至区数据局。
2.统筹原区行政审批局信息技术科,净增加1个科室,整合设立2个数据有关科室,核增科长职数1名。
3.将原区行政审批局所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沿海开发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整建制划归区数据局管理;将区委政法委所属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及其14名事业编制划归区数据局管理,原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的电子政务、网络维护、数据管理 等相关职能划入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大数据管理职责及2名事业编制划转至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编制调整后,核定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事业编制16名。
4.区数据局具体科室名称待拟订“三定”规定时一并明确。
调整后,区数据局核定行政编制31 名。设局长(主任)1 名,副局长4名。股级职数16名,其中,科长(主任)10名,副科长(副主任)6名。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