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目录。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索引号 | 11320982741330162E/2024-14288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9 |
文号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大丰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目录。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