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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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环评等级 | 发文时间 | 批文 | 备注 |
1 | 江苏朗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朗克斯智能手机中框合金精密组件、新能源精密组件、智能穿戴精密件制造加工项目 | 盐环大表复〔2024〕34号 | 报告表 | 2024年4月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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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城富东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空调阀体制造项目 | 盐环大表复〔2024〕35号 | 报告表 | 2024年4月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