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大价发〔2018〕3号)文件,结合我区2024年一季度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决定调整你司燃煤供热价格。2024年二季度燃煤供热中准价格调整为255元/吨,允许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
你司要加强与热力用户的沟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按照我委公布的燃煤供热价格标准,做好与下游用户的费用结算工作,实行多退少补。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
索引号 | 113209827481967017/2024-13843 | 组配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关于公布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燃煤供热价格的通知
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大价发〔2018〕3号)文件,结合我区2024年一季度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决定调整你司燃煤供热价格。2024年二季度燃煤供热中准价格调整为255元/吨,允许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
你司要加强与热力用户的沟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按照我委公布的燃煤供热价格标准,做好与下游用户的费用结算工作,实行多退少补。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