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机关各科室(中心、站):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也是我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负重奋进的重要之年。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和省、市卫生健康委重点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就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盐城工作、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聚力深层次医改,精准对接群众健康需求,找差距、定目标、明举措、重落实,努力实现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和服务能力“双提升”,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对象
除人口家庭发展工作考核各镇(区、街道)外,其余工作主要考核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黄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1、按照国家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并以10%计入考核总分。由规财科、医政科、基妇科根据国家绩效考核体系分别抽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财务管理各5个定量指标进行评分,适用于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2、按照当年下达卫生健康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适用于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1)当年下达卫生健康目标任务实行动态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各占50%。当年卫生健康目标任务考核加权计算后以90%计入考核总分。
(2)月度动态考核由委机关各科室根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序安排,提出每月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报委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考核重点工作内容和评分办法报委考核办汇总下发至被考核单位;各科室(中心、站)将月度考核得分及扣分原因经委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反馈给委考核办,考核办负责汇总和通报。
(3)年终综合考核由委考核办统一组织实施。委机关各科室结合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将拟定的考核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在7月10日前由各相关科室以便函形式下发至各医疗卫生单位。11月底委考核办组织人员集中考核或由各条线自行考核,考核结果12月15日前报委考核办。
(4)当年下达卫生健康目标任务考核权重。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8分,综合监督6分,基层卫生8分,妇幼保健6分,医政管理14分,中医科教8分,老年健康6分,党建工作6分,党风廉政建设6分,爱国卫生6分,法治建设和信访综治5分,安全生产5分,人事人才4分,财务管理4分,信息化建设4分,宣传舆情4分。区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民医院业务工作80分根据国考情况确定,即:低于B级得50分,达到B级得70分,B+级得75分,B++级得80分;中医院业务工作80分根据省考情况确定,即:未达到中位线得50分,达到中位线得70分,居全省前20名得80分;区二院、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业务工作80分根据盐城考核涉及项目得分比评判得分;其它工作由委考核办统一考核,比重为:党建4分,党风廉政建设4分,安全生产3分,法治建设和信访综治3分,财务管理2分,人事人才2分,宣传舆情2分。
3、改制民营医院考核工作。主要由医政科、规财科、安监科和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其中:医政管理30分、财务管理30分、信访稳定20分、安全生产20分。
4、加减分项目及认定方法(加减分合并计算后封顶得分6分)。由各单位将加分项目及有关资料报委考核办汇总后,经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计入年度考核总分值。
加分项目有:(1)获得国家、省、市、区综合性荣誉,分别加3分、1.5分、0.5分、0.1分。(2)条线工作或所辖村(居)获得国家、省、市、区荣誉,分别加1.5分、1分、0.5分、0.1分(凭表彰奖励证书、文件报委考核办审核,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3)凡是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各项检查考核中提供现场观摩的单位(由对应科室和委分管领导认定后报委考核办审核加分),分别不超过1分、0.5分、0.2分、0.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4)外地来人参观学习提供现场,有一次加0.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0.4分。(5)创新特色工作获得国家、省、市表彰或上级要求推广其经验做法的,分别加3分、1.5分、0.5分(凭表彰奖励证书、文件,或由对应科室和委分管领导认定后报委考核办审核加分)。(6)新建成国家、省、市级特色科室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凭表彰奖励证书、文件,或由对应科室和委分管领导认定后报委考核办审核加分)。(7)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并产生实际效益的,加0.5分(主要包括与区外三级医院签订合作联盟协议引进医疗方面的新技术新项目,或者开设相关名医工作室等情况,凭相关协议文件报委考核办审核加分)。(8)参与上级疾控部门或科研院校专项项目的,有1例加0.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9)列入区委全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区级“两重一实”项目,并能够按时序完成的加1分。(10)单位收支盈余的加1分。
减分项目有:(1)发生涉及本文规定的“一票否决”现象的,有一项年度考核总分减5分。(2)有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服务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减0.2分。(3)单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例减0.5分;被诫勉谈话的,每例减0.2分(由主体办和委分管领导认定后报委考核办审核减分)。
5、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激励导向推动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大政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细则,对工作人员逐月进行绩效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6、“一票否决”事项。有下述现象的,对全年卫生健康综合表彰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1)发生致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2)单位职工(含退休)及所辖村(居)医务人员去京非访或去盐城以上集访的;(3)单位主要领导受党政纪处分及以上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实的,在区机关效能明查暗访中被曝光的;(4)因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5)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受到上级部门或纪委追责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等次确定
(1)根据委考核结果,确定三个考核等次,第一等次6个,第二等次5个,第三等次5个。等次确定范围为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根据盐城市卫健委考核涉及项目得分比*100计分,不低于95分为第一等次,90-95分为第二等次,90分以下为第三等次。等次确定范围为机关各科室(中心、站)。
评为第三等次的单位或科室(中心、站)主要负责同志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二)表扬奖励
1、综合先进奖。区政府表扬卫生健康工作综合优秀奖4个(区直2个、乡镇2个),卫生健康委表扬卫生健康工作综合优秀奖5个(区直1个、乡镇3个、民营1个)。表扬范围为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2、单项工作奖
(1)进位争先奖(不定)。基本条件是跨等次且进步不少于3个名次。表扬范围为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创新创优奖(不定)。单位创新特色做法在省级及以上获奖或推广。表扬范围为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3)晋级升等奖(不定)。人民医院创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创成三级中医医院,将提请区政府予以表扬奖励。
(4)其他单项工作奖由各条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并在条线工作会议上予以表扬。
3、卫生健康工作优秀个人:区政府表扬优秀个人60名,卫生健康委表扬优秀个人120名。
(三)经费补助依据
各基层医疗单位考核结果与年终相关经费补助挂钩,由委规财科进行具体测算,并经委领导班子会办研究确定。
(四)民营医院补助资金
各基层民营医院年度考核结果与卫生体制改革经费补助挂钩,补助资金70%在平时预发,30%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卫生健康委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明确考核要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考核体系,认真抓好平时考核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归档工作,及时整理有关考核指标的实绩台帐。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站)于7月10日前、12月25日前分别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任务完成情况。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情况列入动态考核内容。
(三)强化动态考核。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站)要切合实际,抓住重点,强化过程干预,对工作目标任务的时序进度、工作质量、预期效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更好地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每月动态考核结果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基层落实整改,确保全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严格考核纪律。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站)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项目,扎实做好考核相关工作。被考核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真实材料,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成绩。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综合先进评选资格。各单位要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对本单位职工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回所支出或发放的经费,并严格追究责任。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