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义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区口腔专业的质量管理,提高我区口腔专业的质量控制水平,规范各医疗机构“义齿”使用行为,加强耗材采购使用管理,持续推进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根据《关于遴选大丰区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成员的通知》(大卫医政函〔2024〕2号)和各单位推荐,决定成立大丰区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靠单位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二、质控中心名单
主 任:刘 梅(大丰人民医院)
副主任:唐 杰(大丰人民医院)
卞金科(大丰中医院)
成 员:王小兵(大丰人民医院)
王梅生(大丰人民医院)
王冬冬(大丰人民医院)
王 丰(大丰中医院)
宗 艳(大丰中医院)
三、有关要求
1、请大丰人民医院为质控中心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2、请质控中心根据工作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区各级各类含口腔专业医疗机构的质控活动,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我委医政科;
3、请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质控,做好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