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池村党委,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步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防灾减灾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
一、调整安委会(消委会、减灾委)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晓虎 夏 伟
常务副主任:黄晓梅
副 主 任:周 瑾 吕秀凤 张建祥 沈苏珍 吕银舟
金文存 张南睿 李兴祥 王学武 许秀平
肖 华 季 祥
成 员:顾春林 张 晨 蔡芳芳 张 勇 张继红丁 峰 陈 勇 孙曙晴 张玉霞 陈付荣 周鹏程 刘桂斌 冯永忠 严 飞 苏爱群 王长华 倪大伟 蔡满成 丁连春 吴 鹏 蒋成俊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付荣兼任。安委会(消委会、减灾委)和相关专委会组成人员若有工作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调整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其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第一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黄晓梅
2.工作职责:负责协助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全镇领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包括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消防站(火灾防控)等。
3.成员单位:安监局、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第二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周 瑾
2.工作职责:负责道路交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道路安全(含农路农桥)、涉交通项目、道路交通设施安全等。
3.成员单位:经发局、交巡警中队、交管所。
(三)第三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吕秀凤
2.工作职责:负责工业经济、生态环境等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工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生态环境(含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危废的收集、贮存、处置)安全等。
3.成员单位:经发局、环保中队。
(四)第四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吕银舟
2.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创文、文化广电、政府日常工作、国有资产、商务、服务业、旅游业、农业园区等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领域的宣传工作(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防灾减灾、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研究、部署记录、机关运行和国有资产安全、商务(含加油站)、商业场所(饭店、旅馆、浴室、商场、超市)、休闲旅游场所、农业园区等。
3.成员单位:党政办、党群工作局、经发局、农业农村局。
(五)第五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金文存
2.工作职责:负责政协联络组、统战、民族宗教、台侨事务以及科技等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民族宗教场所、科技(含企业技改)安全等。
3.成员单位:党群工作局、经发局。
(六)第六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黄晓梅
2.工作职责: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河长制、农产品存储和加工单位等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渔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农业机械、农业企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秸秆“双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改厕安全等。
3.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站。
(七)第七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许秀平
2.工作职责: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以及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养老等社会服务(敬老院、护理院、居家养老中心、民生关爱驿站等)、市场监管(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农村家宴、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含校园校车)安全等。
3.成员单位:社会治理局、市场监管分局、敬老院、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
(八)第八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李兴祥
2.工作职责:负责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农房改善、综合执法(含集镇管理)等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包括建筑施工(含厂房新建、改造、违建整治)、装修装潢、自然资源安全、农村住房改造安全、城镇燃气(含液化气站、个体餐饮燃气、单位食堂燃气、企业生产使用燃气)、村镇地下管网(含管道燃气、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涉土项目、集镇管理(含户外广告、农贸市场)、水务、供电(电力)、邮政、电信、移动设施安全等。
3.成员单位:经发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所、供电所、水务公司、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九)第九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季 祥
2.工作职责:负责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单位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活动,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违法行为查处等。
3.成员单位:派出所、政府专职消防队。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