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332G/2024-14722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1-06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2024年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公示(23)


序号

行政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和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和日期

1

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91320982562933929X

刘继春

委托他人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及第二款,责令改正,罚款二十四万四千

盐环大罚字〔2024〕56号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10.31

2

盐城市大丰区汇鑫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91320982677610978F

张东风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罚款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三百

盐环大罚字〔2024〕57号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11.4

3

盐城市大丰建堃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91320982302149281Y

顾小燕

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罚款八千八百二十

盐环大罚字〔2024〕58号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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