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医保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民规﹝2021﹞1号 )的文件精神,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2024年11月大丰区支出型困难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15-83810212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0515-83515582区财政局社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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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