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10B/2024-1475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9-29
文号 大民发﹝2024﹞37号 主题分类 扶贫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惠民补贴资金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江苏大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苏大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惠民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各类惠民补贴资金对象的合法权益,规范政策执行,现决定在全区开展惠民补贴资金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全区在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尊老金享受对象。

二、重点核查内容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未纳入低保保障范围2.在保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发生变动(学习状况、婚姻状况、残疾等级、新增家庭成员等)。3.特定低保对象增发部分的保障金增发。4.在保对象档案齐全,复核发现不完整的,以复核材料入档的方式补齐。5、重点对已近亲属备案对象进行核查,并及时动态,同时确保我区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全部备案。

(二)特困人员。1.符合条件的人员未纳入特困供养范围。2.特困人员新增有赡养能力的义务人。3.特困人员收入和财产不再符合无生活来源规定。4.分散特困人员关爱照料四方协议签订。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照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享受照料护理服务。

(三)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1.符合条件的人员未纳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范围。2.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救助对象,重点核查在保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变动情况(学习状况、婚姻状况、残疾等级、新增家庭成员等)。3.在册对象档案齐全,复核发现不完整的,以复核材料入档的方式补齐。4.支出型困难家庭在12个月内扣减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困境儿童。1.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未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2.困境儿童户籍迁出大丰。3.已满18周岁困境儿童仍在校读书,具有学籍。4.监护人被判有期徒刑导致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监护人刑满释放。5.因儿童生父母弃养(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在6个月以上)导致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可以查找到失联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监护人重残导致无力监护的困境儿童,监护人残疾等级发生变化,核验残疾证有效期。7.监护人重病导致无力监护的困境儿童,监护人仍在继续治疗或病愈。8.重残儿童残疾等级发生变化,核验残疾证有效期。9.核实重病儿童治疗情况。10.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现象。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符合对象全部应补尽补(新增低保残疾人及新申请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请)。2.核查清退对象应退尽退(主要核查补贴对象是否存在补贴对象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在监服刑、户籍迁移、退出低保等不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残疾类别和等级变更等残疾人证状态变化等退出情形的)。3.核实政策衔接相关规定情况。4.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现象的。5.收入核查后不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6.依托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办理业务,核实线上、线下发放数据一致性,及时处理系统业务提醒、存疑数据等。7.按要求落实长期公示,公示地点、公示内容符合要求的。8.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六)尊老金享受对象。1.核查已满80周岁的大丰户籍老人享受尊老金情况。2.核查已死亡人员仍然发放尊老金的情况。3.在册对象年龄变化,及时调整发放金额。4.核查在册对象户籍信息发生变化情况

三、复核方式

1、入户复核。各镇区、街道组织2名以上调查人员对在册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对象进行100%入户复核有关情况,填写入户复核情况登记表调查人和资金发放对象或监护人分别对调查结果签字确认。核查过程中应当入户见人,因特殊原因外出未见面的对象,要通过视频查看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核查到位并留存视频资料;长时间查找不到的,应通知其监护人(亲属)暂停资金发放,待查找到后予以补发。

2数据比对。各镇区、街道将所有在册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与殡仪馆火化人员信息、卫健疾控死亡信息、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按规定处理死亡人员、户籍迁出(迁入)人员;将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对象与人社参保信息比对,及时按规定处理收入变化人员;将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对象交叉信息比对,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将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与残联残疾证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按规定处理残疾种类、等级变更的人员。

3整理汇总。各镇区、街道根据复核工作情况填写复核情况汇总表,并将复核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重点汇报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村(居)委会协助镇(区、街道)填写入户复核情况登记表,了解受助人家庭成员、收入及财产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区、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广泛宣传发动,扎实细致开展各项工作,年内实现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入户走访全覆盖,确保惠民补贴资金政策落到实处。

(二)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基层减负相关要求。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对照要求排查落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确保此次复核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监督,及时整改。各镇(区、街道)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政策掌握不清、理解不清的情况要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会同区纪委对在政策执行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依法依追责问责。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年审复核表

2.盐城市大丰区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复核表

3.盐城市大丰区低保边缘家庭年审复核表

4.盐城市大丰区支出型困难家庭年审复核表

5.盐城市大丰区困境儿童入户复核情况登记表

6.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复核表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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