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2025年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商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大丰区商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拟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我区商贸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内容提交报名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商贸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5]20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盐政办发[2016]77号)及《区各有关部门及驻丰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大编[2020]15号)等法规文件。
三、项目情况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对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商贸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跟踪服务,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安全服务,并提交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总结等材料。
商贸企业明细:城市综合体3家、超市5家、加油站(点)78家、汽车销售12家、再生资源回收约198家、餐饮约2000家。(企业名单动态调整,以实际数量为准。)
四、服务内容
(一)大丰区近2000家商贸企业隐患排查及整改跟踪服务(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餐饮、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等,每月开展1次隐患排查及整改跟踪服务,时间1个星期,覆盖至少1个板块、每个板块检查20家,全年累计检查不少于400家);
(二)大丰区78家加油站(点)隐患排查及整改跟踪服务每年2次;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服务每年2次;
安全培训内容包含: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部署、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每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通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验分享、企业制度完善落实措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基层现场管理要点和技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应急管理教学等安全生产有关内容。
(四)应急演练宣传服务每年1次;
应急演练宣传服务包含:演练方案的草拟、演练现场勘探及确认、演练策划会议召开部署、演练方案及脚本定稿、演练前各参演人员统筹、演练过程中把控、演练后效果评估总结等演练宣传有关工作内容。
(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检查、联合检查每年30家次;
(六)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集中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讲解及自评申请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问题解答;
(七)配合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协助安全资料、档案和照片整理等文档的整理;
2.协助督促指导各项专项整治落地落实;
3.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
4.协助制定和补充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相关的行动方案、通知;
5.协助转发传达上级安全相关的会议、通知精神;
6.协助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如安全月宣传活动和消防月宣传活动等;
7.协助做好上级领导组织的各项安全督导工作;
8.服从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并按照我局的要求,做好安全有关档案资料,协助我局做好安全有关文件、档案整理工作;
9.协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活动;协助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如实记录情况;
10.协助我局有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我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服务工作;
11.完成我局指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事宜。
(八)细化隐患台账,制作排查整治台账及表单;
(九)其他安全有关咨询服务;
以上年度完成排查家次,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单价进行统计,但合计总额不超过报价。
五、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且为获评过盐城市三星以上的盐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二)具有冶金等工贸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的咨询服务机构(企业),并有实际从事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服务经验案例。
(三)具备不少于5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加油站(点)隐患排查工作中,排查人员必须具备盐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专家组成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四)熟悉商贸企业风险特点,组织策划过政府部门委托的商贸行业应急演练有关活动,并有大型国企、燃气排查等安全相关服务经验的优先。
(五)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服务期限及报价要求
(一)我局与提供本服务的公司签订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购买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咨询服务费用为包干10万元/年。
(三)对于本公告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我局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四)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五)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七、报名资料的组成及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报名资料,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报价单(附件1);
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附件2);
3.本公告中第五条“承接主体资质要求”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报名资料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供应商递交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12:00前(该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将报价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区商务局1506室。所提供材料均密封,加盖公司公章,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资料将被拒绝。
九、询价方收件人及地址
联系人:黄亚林 联系电话:68855030
地址: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区商务局1506室
邮政编码:224100。
附件:1.大丰区商务局商贸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报价单;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