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527A/2024-1460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大丰区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24-10-22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园),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根据《大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区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目标,重点扶持对我区产业培育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和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民增收有显著促进作用的项目;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衔接的项目;军民融合项目;职业病防治项目;海洋经济项目;健康生态环境项目;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攻关及示范项目等。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双创人才”、科技特派员、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二、项目申报分类说明

2024年度区级科技项目分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研发和科技示范项目、社会发展类项目三类。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重大战略产品和战略整机为主攻方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重点支持我区三大新兴产业(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五大传统产业(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机械制造)和现代农业产业成果转化。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必须具有明确的产业化规模和科技产出目标,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2、重点研发和科技示范项目

工业领域,重点围绕行业“卡脖子”技术难点,以产业重大需求为导向,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转化,力争在战略性、前沿性领域建立更多引领性、先发性竞争优势,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攀升,为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科技军民融合项目,推动地方“潜力”与部队“战力”有效衔接。农业领域,重点围绕种业创新、健康种养、病(虫)害科学防治等,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必须具有明确的技术目标和量化考核指标。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面上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社会发展类项目

以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为目标,重点支持医疗卫生、全民教育、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我区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的事业单位可申报承担。指令性计划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指导性计划无资金支持。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区内注册并开展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医院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主持区级科技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区级科技项目。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和资金配套能力(自筹资金占项目总投入比例不低于50%),有稳定的研发组织和团队,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报企业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3%以上(申报农业类项目的可放宽到1.0%)。对研发强度超过5%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期为三年),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可考核性。同一项目只能按一个类别进行申报,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5、根据《关于在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建立和运用“信易贴”应用场景的实施方案》(大信用办〔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在区级科技项目申报过程中引入“信用承诺、信用审查”机制,项目申报单位近一年需无不良信用记录。

6、各镇(街道、区、园)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1、申报材料包括信用承诺书、项目信息表、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相关附件。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并按信用承诺书、项目信息表、计划任务书、有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涉企类项目书面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创新服务科(地址:大丰区北兴路大数据产业园内锦徽科创大厦1楼),申报书电子档发至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电子邮箱:dfqfzxkjcxk@163.com。

其它社会发展类项目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大丰区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地址: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1729室),申报书电子档发至大丰区科学技术局电子邮箱:dfkjjjhk@163.com。

2、《盐城市大丰区区级科技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盐城市大丰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和《盐城市大丰区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可在“盐城市大丰区科技群”QQ群(群号:223754063)和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丰企之家”网站(网址:http://dfqfzx.cn/)下载。

3、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4、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区政府网站和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丰企之家”网站公示。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盐城市大丰区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刘珍武 87031596       87032596

盐城市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创新服务科

孙丽霞 83810100    崔迎凤 83810118

特此通知。

附件:

1.盐城市大丰区区级科技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

2.盐城市大丰区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docx

3.盐城市大丰区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docx

 

 

盐城市大丰区科学技术局     盐城市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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