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416029/2024-14568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4-10-09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大丰区数据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文稿、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新闻宣传、档案、保密、安全、督查 督办、行政后勤、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 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 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数据和政务领域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牵头拟订数据和政务领域管理相关地方性政策;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牵头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听证、行政 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工作;承办涉及本部门信访维稳和 12345 工单处理工作;负责许可程序工作制度确认和合法性审查;牵头政务公开工作。

(二)规划协调科(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拟订数字大丰、 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研究数据领域重大趋势和 重大问题;负责牵头拟订数字化、数据相关标准化规范;承担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的审核工作;牵头组织拟定数据工作相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应用等措施方案并实施,健全风险评估、安全审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三)数据资源科。承担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组 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研究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公共数据归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四)数字经济科(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科)。承担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支持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发展, 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化发展。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 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 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数字社会科(民生服务科)。承担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泛在可及、公平普惠、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城市智能门户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热线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受理的涉及本区群众投诉件、人民来信、网民留言的流转、 交办、督办工作;协调全区咨询投诉建议一体化建设和疑难诉求办理工作;负责全区热线绩效评估和数据分析工作。

(六)数字政府科。承担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统筹建设管理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管理 数字政府共性能力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动机关内部事务线上集成化办理;推动部门信息系统整 合,负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政府高效“一网协同”双向融合。

(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科)。负责牵头数据和政务领域考核、评估和督导等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下放 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负责行政许可等 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负责清理规范涉审中 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参与“证照分离”改革。承担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督查考核相关工作;统筹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组织协调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高效办成 一件事”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组织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并联审批;负责区级政务服务场所日常管理、业务督查、绩效考核、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及镇村便民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涉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及驻区政务服务大厅中介窗口管理工作。

(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承担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指导、 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牵头落实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制度,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性文件;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权限负责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的受理或转办督办;协调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牵头清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组织施行和更新区级进场交易目录。

(九)市场准入科。负责企业内资登记、备案,个体工商户 登记、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拟订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的具体措施、办法;企业开办“一件事”流程优化和牵头办理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负责民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和设置审批(学前教育除外);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社会团体成立、 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 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 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十)投资建设审批科。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审批;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 案,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取水许可及排污口审 批;河道采砂及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水利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审批业务相关专家库建立和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流程优化和牵头办理工作;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审批、城 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负责对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的备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设计要点、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批准证书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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