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丰区基层农业农村
人才定向培养生就业推荐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党委(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大中、丰华街道办事处,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盐农发〔2020〕6号)和《关于印发〈盐城市定向培养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农发〔2020〕24号)精神,我区制定了《2024年度大丰区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定向培养生就业推荐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