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34434246E/2024-00015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05
文号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照明亮化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照明亮化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照明亮化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依法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审批与管理市容环境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依法承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依据区政府有关规定确定的执法范围、区城,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指导区管范围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主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整治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五)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项目的论证。参与城区新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负责城区建成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工作。

(六)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生活垃扱分类工作。

(七)负责城区建成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绿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指导园林绿化地方特色建设和保护。组织城区建成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指导全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八)负责城区建成区的亮化工作。指导城区各板块亮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区城市道路照明、建筑物亮化工作。

(九)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城市管理知识,提高市民城市意识,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十)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南路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83535654

邮政编码:224100

负责人:朱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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