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农财[2023]27号、盐财农[2023]69号)精神,结合省市下发的工作任务,请各单位认真研究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4个专项实施指导意见,填写《2023年度各类农业专项资金申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文件于2024年2月2日前报项目科汇总。
附件1:2023年度各类农业专项资金申报表
附件2: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农财[2023]27号、盐财农[2023]69号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2023年度各类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空表).xls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