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完成各项目任务,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2023年12月上旬,我委组织各项目考核专家对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考核对象:全区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随机抽取一家。
2.考核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盐城市大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版)》。
3.考核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和项目效果等四个方面。项目实施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考核方法:查资料、看现场、查阅信息平台、问卷访谈调查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
各单位高度重视,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管理,均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和内部绩效考核方案,细化各项目实施路径和工作要求,明确资金标准及内部职责分工。利用多种形式加强项目宣传,统筹安排人力物力,协调推进项目实施。
(二)项目执行进一步规范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每月组织人员对公安、民政反馈的死亡名单进行核对,及时在信息系统对档案进行结案管理并反馈核查结果。同时,定期核查区域内重复建档信息并进行清理合并,对常住地发生变动的居民及时对接迁移档案,确保“档随人走”,全区健康档案质量进一步提升,健康档案规范性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较上年均有提升。
2.健康教育。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基本能根据年初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专业网络,认真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利用宣传栏、电视机、电子显示屏及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各单位预防接种相关疾病主动监测及时,疫情调查处置及有效的应急接种正常有序开展。常态化开设家长课堂宣传国家预防接种相关政策和儿童保健常识;16家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正常运行,疫苗储存、冷链自动温度监测系统、数字化门诊系统、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设备正常运转,全区常住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以上。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各单位均按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新要求,提高传染病防治队伍的业务素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能正常运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每日监控网络直报系统,及时上网搜索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发现疫情后及时进行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单位均能及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全区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服务项目群众项目知晓率逐步提高,建卡、分娩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均按要求配备孕产妇人脸识别设备,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建成市级妇幼规范化门诊,早孕建卡率较上年提升,孕产妇抑郁症筛查工作稳步实施。
6.0-6岁儿童健康管理。各单位均能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儿童保健服务,规范登记原始台账(登记本、儿保手册等),积极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服务,各类报表报送及时,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等指标均超国家标准要求。
7.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各单位均能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管理人群覆盖面逐年提升。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能及时进行登记建档、纳入健康管理,并定期随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以及自我管理技能逐步提高。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截止11月底,全区录入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系统平台的在册管理患者人数3631人,规范管理患者3534人,规范管理率达97%,服药率88.79%,规律服药率80.9%,面访率达95%,各项指标均达上级要求,工作质量有较大提升。
9.卫生监督协管。各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和制度健全,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及任务目标实施细则,对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部署与安排,协管对象本底台账基本建立,协管工作有序开展。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各单位以病人的发现和系统管理为重点,强化患者智能化管理模式,推广使用“易督导”系统,利用微信或电子药盒服药打卡,患者规范管理率逐步提升。2023年1-11月份全区共发现结核病人109人,其中病原学阳性85人,病原学阳性率78.0%。
11.中医药健康管理。各单位均能为0-3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保健指导、中医体质辨识等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上级要求。
(三)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各单位均能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专款专用;同时每季度对下开展资金使用督导,全区资金使用合规性逐年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组织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缺乏实操性,少数单位直接搬用往年方案,未对照上级文件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更新;部分单位机构内部绩效评价不到位,考核内容不全面,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体现不明显。
(二)项目执行方面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部分单位电子健康档案仍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如档案信息空项、错项、重复电话号码、重复建档等,极少数单位对死亡档案未能做到及时结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程度较低,区级医疗机构对电子健康档案的浏览率、使用率还不高。部分单位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反馈不及时,健康体检系统与融达系统对接不佳,基层单位老年人体检结果大多为人工录入,存在录入偏差问题。
2.健康教育。部分单位对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健康知识讲座、咨询等健教活动流于形式,未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健康教育宣传栏破旧、健康讲座图片雷同、健康咨询参与群众不多等问题仍然存在,工作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预防接种。各单位普遍存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困难的问题。受今年季节性流感的影响,个别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小于95%。入学入托系统因初次上线使用,个别单位因系统原因存在接种疫苗信息不同步等问题。部分单位预防接种人员信息未能及时更新。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部分单位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项目填写不规范、自查材料失真、传染病漏报、传染病报告考填写质量不高、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不规范等情况;少数单位存在检验科异常结果反馈不全的问题。
5.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单位孕情监测不到位,省平台待建册里的孕妇未及时督促建卡或终止监测,育龄妇女孕情监测随访不能做到全覆盖;少数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不规范,对外省迁入早孕建卡操作不规范,规定时间内无产检且系统无催检或随访记录;部分单位孕产妇辅助检查结果未能录入系统、孕产期保健知识宣教不到位、产后访视信息转介不及时等。
6.0-6岁儿童健康管理。部分单位儿童保健宣教氛围不强,儿童体检诊室有被占用现象;个别机构儿童体检工作由村医代检,服务质量不高;部分村级新生儿访视包设设备陈旧、访视用具不全,访视服务不规范;个别机构存在儿童体检不全或不及时,儿童健康管理率及系统管理率低,催检不及时,高危儿、孤独症筛查阳性率低等问题。
7.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部分单位还存在随访不真实、不规范的现象,主要包括电话随访记录为门诊随访、控制不满意患者未按要求及时转诊处理、面访频次不足、体检未完成、随访和体检存在缺项漏项(如对糖尿病患者未开展足背动脉检查)等问题。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部分单位对村医培训学习不到位,专业知识缺乏,规范管理要求掌握不严;部分单位体检率偏低。
9.卫生监督协管。少数单位协管办公室未独立使用,与其它办公共用。部分单位各类巡查信息线索上报未能全覆盖,AB类信息达不到30%,B类信息线索比较单一。极个别单位因人员不足等特殊原因, 尚未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部分单位对肺结核患者访视频次不足,访视记录表存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良反应未记录或未转诊等情况,结案患者访视资料未归档收集等;少数单位漏登、漏报、迟报、漏转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年度发现患者任务完成率不高,影响全区工作成效。
11.中医药健康管理。部分单位的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表格填写不够规范,存在中医药指导与体质辨识不符的现象,村医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还需进一步培训学习。
(三)资金管理部分。部分单位资金执行率偏低,应属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支出的费用未能在基本公卫中进行列支,单位内部提供基本公卫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未足额支出;多数单位未能按月预发村医基本公卫补助,部分单位村级劳务补助占比较低。
四、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根据省卫健委2023年绩效考核方案,省级专家组将于2023年2-3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围绕要求、抓好整改,迎接省考。
1、加强整改提高。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各单位要对照督导存在问题清单(附件2),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于2024年1月25前将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卫健委基妇科。
2、重视培训宣传。各单位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再次组织回头看,高频次广范围开展培训学习,力求把服务规范、考核指标、考核办法等要求讲懂讲透。尤其要重点关注中医药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患者管理等重点项目、薄弱项目。同时,要提醒医务人员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要向服务对象宣传服务的内容,广泛提高社会群众知晓率,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全力夯实基础。各单位要结合市卫健委12月下旬布置的健康档案专项核查清理工作要求,组织镇村两级人员集中时间对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进行重新审核过滤,修正、完善、清理信息系统中不规范电子健康档案。1月中旬,区卫健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核查清理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4、加大督查指导。区直公共卫生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进行督查指导,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基层医疗机构也要结合健康管理团队下村巡诊要求,组织临床、公卫、院感、护理、药剂等人员到卫生室进行指导,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1、2023年度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考核得分
2、各单位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盐 城 市 大 丰 区 财 政 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