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落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精神,深入推进我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确保如期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经部门磋商,现就建立盐城市大丰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全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研究完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及时报告和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相关部门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中的政策统筹和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各地做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
(一)部门协作机制由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大丰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12部门组成。
(二)部门协作机制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部门协作机制成员。
召集人:孙从亮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任菊生 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孙爱君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陈亚军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科长
谢抒辰 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蒋皛玥 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智 军 区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施卫东 区卫生健康委公卫综监科科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 娴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副科长
沈 杨 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科长
陶正新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科科长
高 翔 市医保局大丰分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
张 娟 区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张源倍 团区委青发部部长
周海宁 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
房开太 区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
孙冬芹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三)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基妇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沈杨同志担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区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各项策略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整体推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做好学生群体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感染者及感染者子女的入学保障工作。
区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娱乐服务场所重点人群、涉毒、涉黄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干预工作。
区民政局: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相关救助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协助开展普法教育,保障感染妇女和儿童的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区财政局:负责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工作。
区医保局:做好相关感染者的医疗保险和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区总工会:指导各地工会做好职工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依托职工之家、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等场所为感染的孕产期女职工和所生儿童提供关怀关爱服务。
团区委:指导各地团组织做好青少年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青少年提供支持与关怀服务。
区妇女联合会:指导各地做好育龄妇女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依托妇女儿童之家等场所,为感染妇女及儿童提供关心关爱服务,依法维护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区红十字会: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关怀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协作机制办公室负责人召集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部门协作机制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会议。部门协作机制全体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
(二)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部门)落实协作机制工作部署,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研究提出需提请部门协作机制全体会议审议事项;负责制定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及行动计划等文件;梳理总结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实施分类应对的具体措施。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措施,加强并指导各条线做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按要求参加部门协作机制会议、办公室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政策联动、信息互动和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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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