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区、园)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现将《盐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盐财购〔2023〕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档案保管等工作。
附件:盐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
索引号 | 11320982014392017W/2023-13959 | 组配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4 |
文号 | 大财购[2023]1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区、园)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现将《盐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盐财购〔2023〕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档案保管等工作。
附件:盐城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