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根据国家、省和盐城市有关要求,现将《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2023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98元。新增经费重点支持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020-2022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重点支持做实做细新冠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中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16个项目。本方案主要针对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而制定。 二、任务目标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镇(街道)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其中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更新率达到50%以上,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2%以上。有效发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归口管理,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妇幼健康、免疫规划、慢病管理、健康体检等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数据“一数一源”,确保数据质量可控、源头可溯,切实为基层减负。推进以“居民为中心”的个人健康档案数据跨机构、跨区域动态归集更新和便民服务,加大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应用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覆盖面。定期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核查工作,及时剔除空档、死档、重档,提高健康档案质量。探索实施将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导入居民健康档案。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APP、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淘屏等新兴载体,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的讲座、咨询等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共同关注健康。鼓励突出重点,加强对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突出成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提高服务对象知晓率和参与率。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医药健康管理等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利用各种载体做好个性化宣传工作。 (三)预防接种 统筹安排好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优化接种空间布局和流程,加强疫苗接种人员培训,强化疫苗接种服务质量,保证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各镇(街道)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预防接种流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继续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四)儿童健康管理 各助产机构要及时录入分娩信息, 区妇保院加强技术指导和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0-6岁儿童提供规范化、有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发生率。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要指导到专业机构就诊。以镇(街道)为单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以上,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90%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其中丰华年内必须建成市级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三龙、大中积极争创省级示范门诊。各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以镇(街道)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早孕建册率达到90%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90%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以镇(街道)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4%以上。各实施单位要结合年度任务指标,提早谋划、合理安排,在摸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底数的前提下,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宣传,充分调动社区、家庭、单位的积极性,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主动接受健康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同时动态更新、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对于未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体检的老年人,各单位要主动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结合其他渠道开展健康体检的结果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指导,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及时指导初筛结果异常的老年人到上级医疗机构复查。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筛查力度,准确掌握辖区内居民患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辖区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分别达到62%以上。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40%以上。通过医联体、医共体等多种形式,推动慢病管理服务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全面推进医共体背景下慢病全程健康管理工作。对于同时罹患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要积极开展多病共管服务,提高医防融合的质量和效率。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患者筛查,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以镇(街道)为单位,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9%以上。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患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监督所对照规范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优化监督协管考核办法,积极调动各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员定期巡查和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将基层单位上报的线索内容与监督检查的一致性列为考核重点内容,严禁弄虚作假。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区卫健委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金管理工作,其中基妇科承担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健康档案、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等项目的具体实施;规财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公共卫生和综合监督科、中医与科教科(老年健康科)等相关科室负责相对应项目的实施管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院、卫生监督所、二院等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相关项目日常动态监测,确保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各项任务;组织开展机构内部的项目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价;同时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 (二)严格资金使用 根据省《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社﹝2022﹞95号)、市《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社﹝2022﹞112号)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在资金审核、分配、使用过程中,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制定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标准,科学测定工作量和服务单价,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补助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足额落实财政补助经费,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6月30日前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到位率达50%,12月30日前资金到位率达100%。同时,基层医疗机构采取“月预拨、季度结算”的方式,切实落实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 (三)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提高硬件设备设施水平。 继续推动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门诊、健康体检中心、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中医馆(阁)建设,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是促进慢病管理医防融合。扩大医共体背景下慢性病全程管理试点成效,将医共体牵头医院专家纳入健康管理团队,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最大效能,建立健全基层慢病医疗卫生服务质控体系。推进实施基层糖尿病并发症和高血压靶器官筛查能力提升,年内建成糖尿病(高血压)并发症筛查工作站1-2个。积极开展慢病运动健康干预试点工作,指导并帮助居民控制慢性病,提高慢病防控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撑。结合区域健康信息平台提档升级,提升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多渠道融合、动态更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内容,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和规范率。全面推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随身带”应用,满足居民跨域调用需求。四是做好重点人员管理服务。按照《新冠重点人群管理服务与健康监测指南》,分类分级对重点人群服务落实“六个到位”,把重点人群防护工作做实做细,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和健康监测,确保对重症高风险人群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为防重症发挥基础性作用。 (四)完善绩效考核 制定区镇村三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区卫健委每半年开展一次对下集中考核,镇对村每季度开展绩效考核。同时,区级层面定期对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区级机构条线责任的落实。继续探索开展第三方项目满意度、知晓率调查和档案核查等工作。将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绩效目标落实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和效果、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群众知晓率、满意度等作为绩效评价重点内容。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实现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奖优罚劣。注重项目实施存在问题整改,考核发现所有问题全部实行闭环整改,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或整改效果不佳的单位将扣减一定的补助资金。 (五)强化项目宣传 加强公益宣传,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公益宣传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实施单位,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淘屏、微信群、微博、抖音号等新兴媒体,充分开展线上线下不同阵地的宣传活动,让群众随时随地获得信息,调动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在门诊大厅、服务窗口等广泛宣传“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管理水平”、“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在身边”等统一标语,张贴宣传壁报,常态化播放项目公益广告,不断提升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增强居民参与服务的主动性和依从性。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任务数 附件 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任务数 单位名称 常住人口数 65岁以上老年人数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数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数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数 南阳镇卫生院 31032 8198 5247 3207 1299 新丰镇卫生院 64707 16823 10767 6600 3452 方强卫生院 26418 5105 3267 2710 1543 三龙中心卫生院 47350 11127 7121 4850 1757 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8011 5647 3614 3159 1006 草堰镇卫生院 32910 8594 5500 3431 1163 白驹中心卫生院 33644 8558 5477 3489 1021 刘庄镇卫生院 36381 9027 5777 3783 1885 小海中心卫生院 33624 9031 5780 3480 1129 大桥中心卫生院 27468 7165 4586 2877 896 草庙镇卫生院 27085 6932 4436 2450 1121 万盈镇卫生院 40545 10340 6618 4206 2312 西团镇卫生院 28131 8190 5619 2883 904 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635 8264 5289 3932 2248 大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7935 23006 14347 10137 4794 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024 2093 1340 1606 470 合计 645900 148100 94784 62800 27000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