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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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900吨电子级银粉项目 | 大丰经济开发区通港大道北侧,二号路西侧1幢、2幢、3幢、4幢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产900吨电子级银粉项目 | 我局于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菁) | 1、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实现集中控制和自动化运行;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和废水分类收集预处理系统。根据《报告书》确认的废水处理体系和工艺,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大丰区恒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平和废气收集效率,加强处置过程控制和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产生,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硝酸银生产线废气和硝酸储罐区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1#车间银粉生产线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三级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化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一并通过15米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银粉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实验室废气经密闭收集、一级活性炭处理,2#车间银粉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一并通过15米高4#排气筒达标排放;在项目生产车间周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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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