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预算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街道(区、园)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定期回访和检查制度的通知》(盐财购〔2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区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定期回访和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做到全程协作、专人负责,共同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走样”。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专项督查,认真组织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全面准确、整改落实及时到位。对财政部门等部门单位反馈的问题,应当限期整改到位,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联系人:李玉辉,电话:0515-83927233,地址: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5楼财政局驻场员室(511室),邮箱: dfczzfcg@163.com。
附件:
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定期回访和检查制度的通知.pdf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