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
为贯彻落实盐委农办《盐城市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我区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大丰区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大丰区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大丰区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全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确保我区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切实提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组织开展城乡接合部、“四沿”“五旁”为重点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推动村庄清洁由屋内向屋外、由自家庭院向公共区域、由村庄内部向村庄周边拓展,推动群众由“要我打扫”向“我要打扫”转变,推动村庄环境标本兼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弱项,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乡接合部垃圾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城乡接合部、镇村毗邻地带等区域,突出整治垃圾无序堆放、积存散倒、清理不及时等行为,消除卫生死角、盲区,确保城乡接合部、镇村毗邻地带等区域的农村积存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二)开展“五旁”垃圾专项整治。以宅旁、村旁、田旁、路旁、水旁“五旁”为重点区域,重点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建筑垃圾,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切实提升村庄内外部环境卫生质量。
(三)加强日常保洁队伍建设。要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元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配足保洁人员,充实一线力量,及时做好道路保洁、垃圾收集等方面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洁员的数量根据区域面积、垃圾量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备,比例一般不低于村庄常住人口4‰,且每个自然村(组)不应少于1人。
(四)合理设置投放收集设施。根据村庄布局、道路等情况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每个自然村(组)不少于1个。收集点应配置分类垃圾桶等收集容器,达到防雨、防腐、耐用、阻燃、抗老化等要求,由专人负责定期清洁,全面取缔破旧和敞开式垃圾池。
(五)健全完善收集运输体系。提高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机械化装备水平,全面淘汰拖拉机等老旧清运工具,实施全密闭运输,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合理确定收集运输的频次、时间和线路,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大清运频次,防止垃圾收集容器积存满溢,坚决杜绝垃圾收运不及时的现象,确保日产日清。升级改造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重点解决转运设备老化问题,加强渗滤液规范处置管理,严禁直排乱排。
(六)保障处理设施能力充足。按照“优化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推进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全面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加强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管理,巩固渗滤液整治成效,符合污水管网接入条件的镇(区、街道)建议同步配备垃圾中转站渗滤液预处理设施。
(七)有序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建立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重点解决农村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出路,引导农户将蔬菜叶、瓜果皮等有机易腐垃圾分离出来,就地生态处理或与其他农业废弃物协同处置。
(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长效资金保障、有完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建立完善村自查、镇检查、区督查的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共管共治体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镇(区、街道)认真梳理村庄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聚焦整治重点,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辖区切实可行的村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计划,迅速动员部署推进,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攻坚阶段(7 月20日至 11 月15日)。各镇(区、街道)针对不同季节存在的村庄环境问题,分别开展集中性清理,通过日常管护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整治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村庄清洁成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16日至12 月)。各镇(区、街道)在11月下旬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实施情况,11 月 30 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区城管局。12月上旬,区城管局将对各镇(区、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高质量考核等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镇(区、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协调推进,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村(居)要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区城管局将定期督促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清理和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情况。
(二)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各镇(区、街道)要督促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奖惩激励机制,推动村庄垃圾清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区城管局将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镇(区、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交办、跟踪落实、逐一销号,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切实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三)广泛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区、街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开展通俗易懂、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进村入户宣传力度,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环境整治的认识。鼓励通过发布环境卫生红黑榜、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积分制、设立村庄清洁日、制订村庄清洁公约等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