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各区(园)管委会,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盐财会〔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请各镇(街道),各区(园)和区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报送的内控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本部门(汇总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在编报工作中,各镇(街道),各区(园),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使用财政部组织开发的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报告网络版填报软件,要强化审核工作,重点关注报告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成果运用,至少各报送1个典型案例。如内容涉及敏感或涉密信息的,要按保密规定处理,守住安全底线。
区财政局将在各镇(街道),各区(园)和区直主管部门完成此项工作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在填报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关内部控制报告资料。
业务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66号区财政局楼113室,联系人:王静波,联系电话:0515-83527992,区本级交流QQ群:250398280(大丰会计管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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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盐财会〔2023〕8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doc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