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17W/2023-13422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4-18
文号 大财购[2023]6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区、园)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为加强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苏财购﹝202110)、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盐财购﹝20237),我局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改革方案》是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指明了方向。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是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对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采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作为本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进行研究与决策,通过内控制度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提高决策和内部管理水平。

二、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各单位要依照本规范,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尚未制定内控制度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尽快出台;已经制定的单位,要根据《改革方案》精神和本规范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明确具体落实举措

各单位重点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采购归口部门、采购活动中相关机构和岗位的权限和责任,规范决策机制、采购流程、期限要求等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将内控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

各单位依据本规范制定或修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请及时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本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5楼财政局驻场员室(511室),联系人:李玉辉,0515-83927233,邮箱 dfczzfcg@163.com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docx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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