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区、园)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为加强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苏财购﹝2021﹞10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盐财购﹝2023﹞7号),我局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改革方案》是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指明了方向。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是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对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采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作为本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进行研究与决策,通过内控制度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提高决策和内部管理水平。
二、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各单位要依照本规范,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尚未制定内控制度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尽快出台;已经制定的单位,要根据《改革方案》精神和本规范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明确具体落实举措
各单位重点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采购归口部门、采购活动中相关机构和岗位的权限和责任,规范决策机制、采购流程、期限要求等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将内控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
各单位依据本规范制定或修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请及时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本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5楼财政局驻场员室(511室),联系人:李玉辉,0515-83927233,邮箱 :dfczzfcg@163.com。
盐城市大丰区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docx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