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23-1384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8-2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清廉医院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大卫健委〔202322号)要求,经委党委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清廉医院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3516

 


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清廉医院

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在全系统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全区各级医院延伸,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立足于实现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在全系统推进以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为主要目标的清廉医院建设,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现代医院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更加清正廉明,院风更加清朗向上,医风更加清新爽朗,行风更加清明纯净,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全面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引领,营造清正党风

1.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医院党组织会议第一内容,把研究落实党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作为第一议题,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干部职工自觉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道德讲堂灵活学等方式,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的各环节。健全完善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

3. 严肃政治生活。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好党员民主评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整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4. 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腐败案件,严厉打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净化党员干部朋友圈,坚决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旗帜鲜明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永葆干事创业精气神,在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勇做探路者、闯关人、实干家。

(二)推动科学管理,营造清朗院风

5. 深入推进依法治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全力构建法治建设体系,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完善有关制度,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不断建立完善医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各项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广大干部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医院管理法治化进程。持续开展全面依法治院工作,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和标杆效应,为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凡提四必,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强化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领导干部选任责任的倒查追究,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医第一粒扣子。健全科学评价干部政绩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大力选拔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重实干的优秀干部。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坚持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并举,推动形成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鞭策后进者的鲜明导向。

7. 规范医院运行体系。严格执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违规收费行为。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资金质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逐级明确审批和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单位内部有关预算、成本、资产、内控、运营等全过程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按照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采购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重点完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采购管理与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和规范行医,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

8.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狠抓制度执行,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落实医院党组织履行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和医院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强化对班子成员监督、教育和提醒。推行对医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网格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身边人监督身边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小微权力”“潜规则”“微腐败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实行公立医院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依法依规开展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工程建设等招标采购,加强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严禁应招未招、先施工后招标、违规拆分工程招标、违规组织单一来源招标等行为的发生。

(三)培育良好医德,营造清新医风

9. 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加大法律法规、党纪条规、行业规章制度等的学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增强全体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守责意识,开展廉洁从业。开展清廉文化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廉洁从医示范科室医德之星评选活动,让清廉文化进医院、进科室,弘扬高尚医德医风,发挥榜样的力量,激发正能量,营造全行业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崇廉尚洁氛围,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

10.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紧紧围绕《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要求,主动对照,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持续改进各项服务流程、服务措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加强耗材管理,重点加强对高值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加强合理检验检查管理,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建立药品、耗材的跟踪监控,坚持实行医药代表来访登记管理,严禁医药代表违规到医疗场所推销产品,完善和落实重点单位代表廉洁承诺制度和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等制度。指导医务人员使用药物因病施治,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1. 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完善医疗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职责。持续开展医疗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医疗安全意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事前事中事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实验室安全等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对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患者权益。持续优化诊疗流程和诊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12. 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年度医德医风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爱岗敬业职业精神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制定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和医德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个人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主动把医德医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强化医德医风监管,完善各项奖惩机制,由点及面,对标比照、比学赶超,逐级逐层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四)强化行业整治,营造清明行风

13. 全面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依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医保检查等工作安排,督导医疗机构制定完善落实《九项准则》的院内规范。将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作为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所有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对照《九项准则》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做好一次自查自纠,开展一次廉洁承诺,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开展一次谈学习体会,出版一期专题板报),把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落实长效机制。

14. 加强全过程全要素监管。进一步健全医院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将行风建设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压紧压实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非法医疗行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监管医疗机构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等情况。通过深挖大处方等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5. 深入开展纠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改。重点纠治看病就医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患者知情权落实不到位、医患沟通交流不顺畅;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水平不高;向患者及家属或服务对象索要好处、收受红包;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超许可范围行医;不规范收费、乱收费、重复检查和过度诊疗问题特别是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开单提成,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施行集中整改,进一步推动各级医院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勇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16. 坚持以案促改促治。立足卫生健康领域,全方位、多维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善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重点做好查案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做好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对照剖析,认真查找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和党员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纠正,深化制度建设,抓好制度执行,堵塞管理漏洞,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卫健委牵头,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全系统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开展。各单位党组织要承担起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开展抓书记、书记抓,建立工作载体,分类、分层次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监督考核。各医院党组织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订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取得实效,切实做到清廉医院建设与医疗业务工作相结合,两不误、双促进。各医院党组织要把清廉医院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合责任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医院要重视清廉医院建设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医院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效。通过正向宣传提升群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突出医疗行业特色、注重清廉文化的营造和宣传。区卫健委将每年开展一次清廉医院示范单位评比,各单位每年要开展一次廉洁从医示范科室和医德之星评比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广泛营造声势,提高群众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纵深发展。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清廉医院建设标准》

 

 

 

             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清廉医院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区直各公立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居)卫生室。

 

第一章  加强党建引领

第一条  清廉医院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条  清廉医院建设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医院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发挥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医院党组织应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第三条  坚持抓早抓小,以关心、保护、提醒、挽救党员干部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医院正职与副职,副职与其分管的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其科室人员、党支部书记与其支部党员廉政建设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把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  医院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引导、教育和管理党员过程中,应体现清廉要求,渗透清廉元素,构建有利于清廉医院建设的政策体系、文化氛围、组织机制和制度保证。

第五条  医院党组织应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清廉医院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医师、党员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重要事项决策制度,涉及医院职工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奖励申报,以及所在内设机构业务发展、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应事先充分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大力开展“党支部建在科室”工作,强化支委会监督作用,推进医院科室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六条  医院党组织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上率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医院党组织每年按照30%比例对所属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建立公立医院意识形态备案审查制度,严把论坛讲座、报告研讨等活动政治关。

 

第二章  落实主体责任

第七条  医院党组织是清廉医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清廉医院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牵头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进行1次对内设科室的清廉考评,确保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  医院党组织书记为清廉医院建设“第一责任人”,院长在医院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担负行政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范围内清廉医院建设任务的落实。

第九条  医院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制定清廉医院建设的具体计划和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班子各成员和内设各科室,并督促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编制清廉建设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清廉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医院党组织应加强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特邀监察员队伍,开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身边人”监督“身边人”机制建设。

第十一条 医院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完善监督责任,协助党组织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清廉医院建设监督职责,维护党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党纪政纪教育,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人员招聘引进、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等具体业务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落实医院中层干部、重点岗位负责人个人有关重要工作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第三章  加强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点管住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公开廉洁从业承诺,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范畴并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本单位“小微权力”廉政风险预防和惩治体系,针对各种“潜规则”“微腐败”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第十三条  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对组织、人事、设备、药剂、总务、采购、工程项目及其它高廉政风险领域的人员实行定期轮岗,落实监管措施,降低岗位廉政风险。

第十四条 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设备、耗材管理委员会、物价收费管理小组等专项管理机构在药品管理、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强化专项管理机构内部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确保医院药品设备采购、管理决策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工作制度,严格把关采购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评标办法,完善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查制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中标或成交信息、采购合同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不断规范采购行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及时上报不良供应商信息。对不良供应商,依法停止采购其产品。

第十六条  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制度。制定科学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评价奖惩机制。

第十七条  建立清廉医院建设情况定期评估制度。严查清廉医院建设失职行为,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对在清廉医院建设中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失责等问题,予以问责追责。

第十八条 强化巡察监督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强化防统方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发挥防统方软件的预警作用。

 

第四章  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九条 推进阳光决策。健全医院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制定和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医院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后施行,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条  推进阳光党务院务。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建立完善医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创新便捷、高效的公开载体,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公开途径,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频率、公开时限、公开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接受各方监督。建立党委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督查机制。

第二十一条 推进阳光采购。加强医院采购管理,属公立医院财政拨款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执行。对入围议价的药械耗材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实行药械耗材采购商业贿赂“一票否决”制,采购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推进阳光用药。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执行用药数量、金额定期“双公示”制度。

第二十三条 推进阳光评聘。严格执行人事招聘“六个公开”,即招聘政策、招聘信息、招聘过程、招聘结果、监管机制和投诉渠道公开公示。公开透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单位岗位设置要求择优申报,把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关,并对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公示。严格执行评审工作保密、回避制度。

 

第五章  建设清廉文化

第二十四条 加强党建工作对清廉文化的引领。科学制定医院党建行风考核办法,突出清廉建设内容。党组织书记为清廉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形象关,对廉洁上有问题、形象上有欠缺的坚决不用。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

第二十五条 加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上清廉专题党课不少于2次。推行“党委书记面对面”做法,党委书记每月至少1次到科室一线,与医护人员开展清廉建设交流。用好身边腐败典型案例,重点做好查案的“后半篇”文章,凡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单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十六条 加强清廉医院文化建设,挖掘医院清廉文化的深刻内核,发挥清廉文化的成风化人作用。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技术,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多形式创新清廉文化建设载体。明确每年的5月为医院“清廉文化宣传月”,开展清廉系列宣教活动。加强清廉长廊、清廉小屋、清廉文化墙、清廉讲堂等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其中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专门的廉政文化教育场地,营造全行业“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崇廉尚洁氛围。

第二十七条 推行清廉承诺制度。组织新招录、新提拔的医护人员开展清廉宣誓活动。开展“清廉科室”“清廉团队”等“清廉细胞”的创建活动,组织公开承诺,接受各方监督。完善相应奖惩机制。

 

第六章  治理突出问题

第二十八条 加强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重点治理:(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2)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治理;(3)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专项治理;(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专项治理;(5)欺诈骗取医保资金专项治理;(6)参与医药器械促销及变相商业贿赂专项治理;(7)药品耗材违规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方面不履行招投标手续、违规操作、索贿受贿、违规私自采购等专项治理;(8)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治理;(9)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专项治理。

第二十九条 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事前事中事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等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合理检验检查管理。临床、医技科室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及滥用药等过度医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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