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大气环境治理强势推进。2022年,全区PM2.5浓度均值为27.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3.8%,均列全省第8。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全部完成120项重点工程项目。制定实施《国省控站点空气质量提升方案》《国省控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方案》,对国省控站点周边污染源全部分解、包干管控。依托专家技术支撑团队,持续开展臭氧、颗粒物源解析服务和走航监测。对排放大户开展“零点驻厂”,督促实施深度减排,减轻环境高值影响。建立全区涉VOCs工业企业管理台账,推动10家重点企业编制落实“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和18家企业完成清洁原料替代工作。统筹协调、联合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建成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交由区城管局管理。完成41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建立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动态管理台账,完成11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每月通报各板块大气质量,及时下发预警,提出解决方案,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水环境治理持续加压。2022年,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100%,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始终坚持“问题在河里、根子在岸上”的治理思维,制定实施《水环境断面溯源整治工作方案》《水环境整治攻坚方案》,强化对2021年未达Ⅲ类的国省考断面水质攻坚,加大统筹推进、联合会商、分析研判、协同治理力度。开展断面水质专项整治提升、“对标进位”、“保Ⅲ稳Ⅲ增Ⅲ”、“增Ⅲ消劣”等专项行动,每月对215个区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定期通报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大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高标准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改造。强化河道污染防治,开展河道漂浮物打捞和清淤疏浚,增设曝气设施和推进增殖放流。建成5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推进5个分布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大丰区近岸海域水质提升管控方案》,每月对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河口开展海水水质监测。建成1座海洋浮标水质监测站,完成近岸海域5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188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土壤环境治理全面加强。2022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农业用地安全利用率实现两个100%。完成全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污染防治分区、“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完成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水处理厂及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等30家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完成18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推动完成关闭企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区237家年产危废10吨及以上的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纳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管理,227家年产危废10吨以下的企业纳入“盐城市小量危废收集平台系统”管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191个自然村547.7公里主管网建设目标。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有效。全面完成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起草、台账资料调阅、驻点办公保障和整改方案制定等工作。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市交办问题、挂牌督办项目、治污攻坚年度目标等实行清单化管理,每周调度进展,及时汇总上报,定期督查通报,全力推动整改。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已完成办结59件、反馈2个问题均按时序推进整改,2021年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省第五专项督查组交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省挂牌督办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国家依法行政巡视、省委巡视、省委安全生产督察等巡视督察工作,坚持未巡先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完成3批10项调阅资料、1份生态环境事项调研汇报、9份补充汇报及6类33项现场调阅资料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提升“四大行动”,2022年受理环境信访同比下降35.54%。
五、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2022年获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生态修复,绘制花海风光”项目被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明办选树为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典型之一,全市唯一。川东港创成第一批省级“美丽海湾”示范项目并申报国家级优秀案例。大丰野鹿荡暗夜星空申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已通过省级现场考核,中华麋鹿园申报省级“大思政课”美丽中国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已通过资料审查。制定出台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8个专项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监管,完成“绿盾”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开展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园区创建工作,目前已上报52个村和1个镇级工业园区。
六、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强化。污染源监控平台涵盖全区135家排污企业的305个监控点和69家重点企业的790个视频监控点,不断完善全方位、立体式监控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夜间执法、突击执法、联动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重点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港区和开发区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夏秋秸秆禁烧禁抛巡查等工作。深入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运行,全区开通42个24小时环保举报热线、设立842块生态环境保护公示牌、发放15万余张环保网格员便民服务卡,有效打通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发动向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宣战的人民战争。
七、环境安全屏障不断筑牢。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全区环境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成功举办2022年大丰区通榆河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实战水平。组织化工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参加省环境科学学会举办的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生产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等活动,对全区135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向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涉及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的企业印发典型事故案例通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环境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抓好危险废物、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开展新兴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废电池回收、农家乐和民宿、海上风电等新兴领域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加强涉疫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
八、服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行“前中后台”一体收办模式,深入推进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容缺预审等一系列举措,2022年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11个。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区项目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提高新招引项目的质态效益。落实专人、服务前移、超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配合完成正泰年产3GW高效晶硅电池和3GW高晶硅组件(二期)等23个项目,助力蜂巢能源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等3个省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和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组织涉辐射单位开展安全管理自评,办结辐射安全许可证7张,许可证办理及时率、持证单位基础信息正常率、年度评估报告上传率达100%。全面推行排污许可管理,办结排污许可证145张、排污许可国家规范性审核162张、审核执行报告161家。30家企业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544家企业签订环保信用承诺书。
九、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文章,集中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组织收看生态损害赔偿和依法行政视频讲座,编制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审查,处罚信息网上公开。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纪念“六•五”专版宣传,发表纪念“六•五”环境日文章,推送主题短信40万条,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纪念六五环境日咨询活动,持续营造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增强系统观念,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抓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绿色示范创建为引领、生态环境安全为保障,持续推进环境问题源头治理;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提升执法监测效能为重点、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动力,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强化,着力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大丰新实践作出新的贡献,在全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中勇挑大梁、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