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护理院,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全区老龄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2023年全区老龄健康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老龄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强化机构、队伍、能力“弱项”建设,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优化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进一步推动老龄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一)加快老年医疗服务机构体系建设。大丰中医院要围绕《江苏省二级老年医院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建设步伐,年内完成建设任务。按照省卫健委《关于明确综合医院增加老年医院名称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卫医政〔2022〕28号)要求,对照建设标准,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具备条件及时申请市验收,4月底前完成“老年医院”挂牌。加强老年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三独立”(门诊、病区、人员)工作,配齐设备设施、完善相关制度,配足配强老年医学科团队,挑选优秀人才赴省老年医院进修学习。要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诊治和多学科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提高多病共治能力。设置安宁疗护床位,为终末期老年人实施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缓解身体、心理和精神困扰。(委规财科、医政科、老年健康科牵头,中医院、人民医院落实) (二)巩固提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成果。提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质量建设和内涵建设,丰富老年友善文化,规范老年友善管理,提升老年友善服务,改善老年友善环境,切实为老年人创造安全、友善、适宜的就医环境,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人民医院、中医院年内提升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三院新院区要对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逐项完善加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保持三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委老年健康科牵头,各医疗机构落实) (三)积极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制定服务规范、服务流程,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委医政科、老年健康科牵头,区直医疗机构、各基层医疗机构落实) 二、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 (一)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各医养结合机构要对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以及区卫健委《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卫健〔2022〕109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制度与标准,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区卫生监督所要经常性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监督执法检查,排查医疗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存在问题与隐患,加大依法执业处罚力度,持续改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加强典型培养,注重示范引领,强化统筹推进。(委老年健康科牵头,卫生监督所、三院、瑞鑫护理院落实) (二)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强化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养结合床位建设,着力为高龄、失能、失智、空巢并患有慢性病老年人提高医养融合服务。年内,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占比达到35%以上。开展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为基层医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养结合医疗服务。(委医政科、老年健康科牵头,各基层医疗机构落实) (三)做实做优医养签约服务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主动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各基层医疗机构要与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规范签订协议,丰富医养签约服务内容,并按协议内容做实做优医养签约服务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到养老机构巡诊活动,提供疾病诊疗、用药指导、健康宣教等相关服务。中医院要牵头联合养老机构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健康医疗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服务。以老年人为重点,加强家庭医生服务宣传推广,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失能、失智、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委老年健康科、基妇科、医政科牵头,区直各医疗机构、各基层医疗机构落实) 三、着力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健康老龄化 (一)提高基本公卫服务促进老年人健康的能力。落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年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老年人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老年人健康管理是一个综合、连续的服务过程,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且健康体检档案填写符合国家省相关考核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在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体检资源,优化体检项目。着力提升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每年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2次医养结合服务(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开展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开展“送医”“送药”服务。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包括老年人能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并对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内容包含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委基妇科、医政科牵头,各基层医疗机构落实) (二)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依托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兹海默病日等时间节点,每年在养老机构等重点老年人场所开展健康讲座4场以上,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和中医药健康养身知识与技能;确保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续,并将每月开展情况于次月5日前上报。(委公卫综监科牵头,疾控中心牵头其他各级医疗机构参与落实) (三)实施老年口腔健康、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和痴呆防治“四大行动” 。开展“五个一”口腔健康助老行动,即“开展一系列老年口腔科普行动、组织一批老年口腔健康公益活动、开展一项老年口腔健康能力提升行动、培养一批老年口腔健康专业队伍、产出一批老年口腔健康活动成果”。积极组织实施国家老年心理关爱项目,在西团镇马港村按时序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贯彻落实老年营养改善三年行动(2023-2025年),普及老年营养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营养健康素养,实施营养干预,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人民医院、中医院要积极开展营养病房建设,规范营养干预方法及流程,为住院老年患者提供临床营养服务。(委公卫综监科牵头,区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基层医疗机构落实) (四)实施老年健康科研项目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科研项目建设,推进老年医学研究和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参加全国、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和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医护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委老龄健康科牵头,各医疗机构落实) (五)提高老龄健康信息化水平。贯彻落实全国老年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做好老年医疗服务机构和有关老年人健康数据的核实上报工作。规范全国医养结合工作监测系统填报工作,提高数据填报质量。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全省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参照《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管理规范》,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中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板块建设,整合老年健康体检,完成信息录入整理。(委规财科、老龄健康科、基妇科牵头,各基层医疗机构落实) (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疫情联防 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委老年健康科牵头,卫生监督所、瑞鑫护理院、三院护理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