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23-13837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8-2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委相关科室: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418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

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区及省、市卫健委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不断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联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全面梳理排查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二)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务求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坚持条块结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医疗卫生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制定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消防安全管理空白,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工作合力。

三、整治重点

从卫生健康系统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看,消防安全方面主要存在应急疏散通道不畅通、擅自关停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此,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是对医院(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诊所和门诊部、护理院等)、实验室、食堂、施工工地、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以下10种情形: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因调整为餐饮、仓库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违规占用;因疫情需要临时搭建的核酸采集、检测和预检分检、发热门诊、隔离观察点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建筑。

3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未经审批,作业现场无监管人员,消防设施不齐全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燃气安全防护措施安装不到位,违规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灶管阀;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食堂操作间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关闭消防设施;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电气线路混乱,强、弱电混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载荷不足;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8未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医疗和疾控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指南》,以及新颁发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江苏省消防条例》,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员培训,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同时,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负责督改,落实闭环管理。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吸纳消防安全专家参加、邀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三)集中曝光。按照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问题隐患回头看,对隐患整改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的,下发督办单。对存在重大隐患、被上级挂牌督办的单位,通过通报、集体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予以集中曝光。

(四)集中考评。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重点评估消防安全形势以及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每半年对工作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根据火灾形势、季节特点和阶段重点任务安排,采取第三方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找准薄弱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成绩。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集中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2025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面进行总结考评。

五、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四个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每年43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每年511月份)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逐条逐项对照,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列出清单、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验收(每年12月份)组织检查验收,梳理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一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要加强工作统筹,将专项行动与巩固提升年行动有机融合,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采取网格化治理手段,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间节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深化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专项整治行动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四)加大考核力度。委机关将加强检查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医疗卫生单位慎终如始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23425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4月份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工进度和小结;每年1220日前,上报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

联系人:王  斌,联系电话:8328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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