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盐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盐城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以及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出台了《盐城市大丰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根据区情实际,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我区2023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实地督导评估,2024年通过国家认定,并持续巩固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实现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二是丰富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三是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坚持办学标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省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择校现象。四是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五是持续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体育和艺术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六是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公平。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益,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行服务特殊儿童少年的融合教育,完善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七是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教育财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和提高教师待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政策。八是加强义务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加强监督力度,完善督查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督导评估,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