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1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2〕1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实抓好2023年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盐农发〔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丰区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联系电话:0515-69188396。
特此公示。
附件:《大丰区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汇总表》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